贡人发〔2026〕25号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自贡市贡井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6年7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设立自贡市贡井区选举委员会,主持自贡市贡井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任命自贡市贡井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伟
副主任:李恒志 刘远初 吕 兰(女)
委 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朱 平 朱 御 刘 勇(区公安分局) 李文静
吴 勇 何礼才 邹秀才 邹 娟(女)
沈 娟(女) 张比浩 林天荣 明祥平
罗 亮 程 振 曾文剑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29日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印发
编辑: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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