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委:
2026年4月2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委副主任董远代表区监委所作的《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请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办理,在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审议认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以来,区监委紧盯“校园餐”、殡葬、乡村振兴、养老服务、医疗等重点领域,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坚持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督促相关部门从严整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推动整治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审议指出:全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政治站位还不高,主动履职意识不强。二是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不够,个别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不到位。三是以案促改促治有待进一步提升,宣传警示教育还需不断加强。
审议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区监委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整治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工作理念,落实“党委政府主责、监委牵头抓总、部门、镇(街)负责主抓、群众主动参与”协同推动工作机制。要完善工作机构,厘清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要通过专业培训、跟班学习、岗位练兵等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二)健全监督体系,提高工作质效。要坚持严管厚爱统一、激励约束并重,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一体谋划推进。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加强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有机协同。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监督网络,提高监督质效。要聚焦专项整治项目和重大民生实事开展整治,以有力监督促规范管理。要将整治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动态跟踪各部门、镇(街)的整改进度与成效,严防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监督结果与绩效奖惩、干部评价直接挂钩,以严明纪律倒逼整治责任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治成果。要抓牢监督问责,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行为。要推动村级事务、民生事项全流程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权力运行。要统筹各类传播平台资源,采用群众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宣传展示整治工作成效,拓宽典型民生实事宣传覆盖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要用身边人身边事深刻教育警醒公职人员违法乱纪的代价,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常态长效。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4月10日
编辑:钟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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