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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步步离谱,影视圈该普法了

2026-05-21 16:51 天府新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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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5月30日上映的电影《监狱来的妈妈》近期陷入争议:先是5月18日,经历了连日舆论的批判和抵制后宣布撤档,同日,主演赵箫泓的社交平台账号显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微博社区公约》被禁止关注”;接下来是5月19日上午,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已在进行处理;到5月20日凌晨,担任电影出品人的主持人汪涵发声明向公众道歉,并与片方解除一切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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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箫泓的社交媒体账号已被禁止关注


一部电影,何以还没上映,就引发如此轩然大波?


公开信息显示,《监狱来的妈妈》由秦晓宇执导、赵箫泓(原名赵某某)本色演出。影片宣称根据主演赵箫泓个人真实经历改编,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2025年9月,该片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举行全球首映,赵箫泓获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这看似一个励志的救赎故事,然而,当网友怀着对真人真事的期待,去翻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年二审刑事裁定书时,电影宣发所营造的滤镜立马碎了一地。


对于影视作品而言,戏剧追求与对现实的再加工都是必要的,但不能一方面标榜真人真事,一方面呈现出来的,又是罔顾事实的歪曲与“洗白”。对于一般性的改编,观众尚且有此朴素的要求,何况是牵扯着一条生命、一场家庭悲剧的《监狱来的妈妈》?


电影剧情里,女人杀夫是因为长期遭受家暴后的一时失手,可法院裁定书却明白记录,赵某某与丈夫张某于2009年4月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厮打,赵某某持19厘米长的水果刀刺穿丈夫主动脉致其死亡。同时,法院全程未认定有长期家暴情节,没有相关的报警记录和验伤报告,连赵某某本人在上诉时也承认双方婚后感情还可以。因此,法院在裁定中认为,“从赵某某捅刺的部位和力度来看,其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故意明显,故赵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人们常说,魔鬼藏在细节里。电影用家暴来合理化赵某某杀人,争取银幕前观众的理解,女主刑期也从15年被“减刑”为10年。这不仅仅是5年刑期的差别,我国刑法规定,15年是单一罪名判处有期徒刑的最高法定刑期。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改写成“反抗家暴过失杀人”,当事人收获同情的代价,是被杀害的一方,在去世10多年后,头上突然多了一顶“家暴”的帽子。再来看剧情中后续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情节,观众情感上不能接受,完全可以理解。


如果仅仅是情感上能不能接受,尚且还有讨论的空间,那么电影拍摄过程中的种种涉嫌违法的行为,则毫无讨价还价的空间了。在电影宣发阶段,导演秦晓宇和制片人沈芬宣称获得了司法部批准在陕西女子监狱实景拍摄,但之后大家发现,剧组最初是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的名义申请进入监狱,最终却将素材用于制作商业故事片。打着公益名义,以欺骗手段获取行政许可,如此“骗批”行为如果被证明属实,已涉嫌违法。


而女主赵某某本身,虽然15年刑期获减刑为11年,但刑满释放后还有3年的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根据法律和执法部门相关规定,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禁止用于商业盈利。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赵某某却在这期间主演商业电影并参与盈利性发行,涉嫌违法。


此外,网友还发现,《监狱来的妈妈》在2019年即已开机拍摄,却直到2021年才完成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关于电影备案的相关规定,同样涉嫌违法。


这场关于《监狱来的妈妈》违法行为的检讨,一度延烧到担任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评委、推动赵箫泓获“最佳主角银贝壳奖”的演员周冬雨。不过,相关领域律师表示,参赛影片的准入资格(包括合法性、合规性)一般由电影节组委会负责审查,而评委的核心职责是对参赛影片进行艺术鉴赏与价值判断。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监狱来的妈妈》涉及的问题进行处理,相关处理结果相信也将在近期公布。


回看《监狱来的妈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局面,最直观的感受是功利。如果单看故事本身,不失为一个关于救赎的新故事,有残酷的一面,也有动人的一面,然而整个制作团队太贪心,影视市场的热点要踩,“真人真事”的噱头要占,海外拿奖、“素人影后”的标签也要贴……但从一部影片来讲,当你沉迷于“既要又要”的高调时,贪心很可能会蒙蔽艺术创作的初心,甚至突破了伦理底线、突破了法律红线。最后只留下牵扯其中的明星紧急声明、撇清关系的一地鸡毛。


对于一部影片来讲,盈利很重要,但诚意同样不可缺失。《监狱来的妈妈》成了广大影视工作者们一堂最生动的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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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成博
编辑/梁庆 周志敏 责编/谢梦 审核/姜明


编辑:李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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