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5年,自贡市贡井区消委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反映在筱溪街某水产摊位购买的黄鳝存在严重短斤少两问题:实际称重2.3斤,商家却称出2.95斤,差额超20%。该消费者为粉丝数超5万的职业打假博主,其发布的维权视频迅速引发网络关注,浏览量超2万,形成舆论压力。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贡井区消委会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展开调查。经现场复秤,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然而,在扣押涉案电子秤进行核验时,却显示计量正常。商家起初以“按错金额”“电子秤使用过久”为由搪塞,仅同意退货退款。
贡井区消委会强化执法威慑与信用惩戒,多次向商家表明:一是该事件网络关注度对其声誉的潜在毁灭性影响;二是配合度将直接影响市场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最终,商家心理防线被突破,同意退赔消费者500元,并主动交代了作弊手法。
(三)案例评析
经查,该商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五十五条关于公平交易及欺诈赔偿的规定,同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更换合格计量器具,并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
(自贡市贡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编辑:刘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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