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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综治中心敲响开庭审理第一案 助推类型化纠纷批量化解

2025-11-2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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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为切实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的重要作用,贡井区人民法院以民生小案——物业纠纷类案为切入口,积极探索综治中心“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判、批量化解纷”物业纠纷类案化解工作新模式。

近日,贡井某物业公司针对小区众多未及时支付物业费的业主,向贡井法院提起了批量诉讼。为妥善化解这类群体纠纷,“红梅·e诉”调解室和“红梅·e诉”诉裁法庭齐发力。对于仅是沟通不畅导致的物业纠纷,承办法官联合综治中心调解人员,依托“红梅·e诉”调解室对业主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积极开展云上调解,推动类型化问题、涉众性矛盾有效化解。对于不满物业服务、矛盾尖锐的物业纠纷,承办法官利用“红梅·e诉”诉裁法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示范诉讼。

贡井某小区的业主钟某,因家中墙面开裂不满物业服务,一直未按期足额交纳物业费,与物业公司积怨颇深,经庭前多次调解无果。与钟某有类似情况的业主也不在少数,其他业主对是否交纳物业费仍持观望状态。承办法官选取钟某的个案,按照“示范诉裁”思路,在综治中心现场开庭审理。经过庭审,业主钟某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边界,物业公司明晰了业主服务需求。庭后,见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解,法官趁热打铁开展调解,促成双方就物业费数额达成一致,业主钟某当庭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及时出具了收款收据。承办法官及时将庭审情况、调解结果告知其余业主,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主动与物业公司协商交纳物业费。多起矛盾尖锐的物业纠纷案件,通过“先审理个案、塑造示范案例”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以“一判止多诉”推动群体性案件批量化解。

据悉,贡井法院将进一步推动司法力量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大平台,积极探索类案调解、示范判决等一揽子、批量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通过示范性调裁带动类案化解,充分发挥以点带面辐射效果、群体效应,切实办好民生小案。

采    写:自贡融媒王梓薇


编辑: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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