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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兵役登记通告

2024-12-1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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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现对我区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2025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3月31日,最迟不超过2025年9月30日。

二、兵役登记的对象:凡户籍所在地在贡井区辖内,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参加初次兵役登记。

三、兵役登记的方法: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经过实名注册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即可进行登记,登记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领取《四川省公民兵役证》。

四、已进行兵役登记符合服兵役条件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在22周岁前,初中毕业生在20周岁前,每年应持《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核验注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核验,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五、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到区人民武装部办理变更手续。

六、我省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未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在普通高等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手续等相关手续时,将会受到限制。

七、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贡井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编辑:钟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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