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综合 基层

40年债务一朝还完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法院

2024-08-09 11:20

5

近日,一面印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锦旗,被送到贡井区人民法院。



送旗人叫刘某。2020年4月,某银行与杨某、胡某、刘某借款纠纷案经贡井法院审理并做出判决,被告杨某偿还原告某银行22万元本金及利息,因胡某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法院还判决如被告杨某未付清以上款项,以胡某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案中的刘某就是今天的送旗人,而胡某就是其丈夫。


判决生效后,经原告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贡井法院承办法官在执行中对刘某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原来,刘某不是有能力还钱而不还钱。1978年10月25日在工作时刘某受伤,丧失了全部劳动力,工伤还给当时肚子里的孩子造成了终身残疾。一场意外改变了刘某一家的生活,40多年来,刘某生活十分困难,经历了漫长治疗、抵押借款、丈夫去世等等。


了解案件原委后,承办法官对刘某一家的遭遇深表同情。为最大限度地解决双方困难和诉求,法官多次组织当事双方就执行方案进行协商、沟通,做了大量的协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既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刘某基本生活。


法院的尽职尽责刘某看到眼里,记在心里,社会各界团结一致的温暖和帮助让刘某一家感激不已,于是有了文中一开始亲自上门送锦旗表示感谢的一幕。“送锦旗,是想感谢为我案子奔走的执行法官、书记员,这些年来给予非常多的帮助。”刘某表示,自己现在病情稳定,该还的借款还了,无债一身轻,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和幸福。



来    源:自贡融媒记者叶艳


编辑:李惠玲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12-2020 www.gj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市贡井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02087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173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1号 联系电话:0813-3315672 川公网安备 51030302000020号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3315672 邮箱:gjrm1209@163.com 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专区 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

技术支持:自贡融合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