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两周年。贡井区积极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开展,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5月中旬,贡井区委政法委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深入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示大家:如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踊跃检举揭发。
此外,贡井区还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在村(社区)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摆放宣传资料,供群众取阅学习。进一步调动辖区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创建平安贡井、法治贡井营造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自贡网 何艳)
编辑: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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