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家住自贡市贡井区的陈女士在下班回家路上被人持刀抢劫致伤。案发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为陈女士协调赔偿、联系医治等方面尽力提供帮助。3个月后,犯罪嫌疑人认罪,陈女士也得到赔偿。
本案是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西城·靓检”办案团队全面保护妇女权益的生动实践,他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注重运用多元化方式推进综合司法保护,撑起维护妇女权益的“保护伞”。
换位思考“三原则”保护妇女权益
“由于女性的生理特征原因,其在遭受各类侵害时可能受到更大的心理和生理创伤。同时,妇女可能遭受的侵害具有隐蔽性、私密性,难以举证或者羞于诉讼,在维权上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需要更加重视妇女权益的保障问题。”“西城·靓检”办案团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此,团队推动建立“三优先”工作方法,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移送。办案团队与案件管理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为妇女维权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严格规范案件办案流程,确保所有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快速流转,依法从严从快办理。
办案团队也总结了一些“独门”小技巧。第一条是一次性询问原则。办案团队负责人解释,在家暴、强奸、猥亵等案件中,女性会受到巨大的心理创伤,回忆、再现都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在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办案团队成员督促公安机关对被害人尽量进行一次性询问,避免反复询问再揭‘伤疤’。”
第二条是保护被害人隐私原则。“要避免案件对其家庭和生活后续造成严重影响。”办案团队负责人表示,例如,对公开的法律文书把关,避免出现可能推断出被害人身份的表述。在前往当事人家中调查回访时,尽量减少人员,不闹出“大动静”,以免周边邻里“说闲话”。
第三条是心理疏导原则,“我们还组织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干警参与案件办理,疏导当事人情绪。”办案团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案人员在对被害人疏导时,融合感情疏导与法律释明,既帮助其打开“心结”,又传递司法温度。
能动履职“全方位”救助被害人
“很多女性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缺乏认识,有哪些救济途径也不是很清楚。这督促我们在案件办理中去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发现救助线索。”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妇女先后进行了3次手术,花费10万余元,急需医疗费用进行后续治疗,但事故责任人却屡屡拖延赔付,“西城·靓检”团队启动救助:一方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受害人起诉事故责任人获取赔偿;另一方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解决医疗救护的燃眉之急。
办案团队负责人说:“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检察工作不能‘唱独角戏’,要‘众人搭台’。”
为此,“西城·靓检”团队对外积极与贡井区民政局、社区、企业等配合,实现对被侵害妇女的全方位、社会化帮扶。同时,利用“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等,召开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听取、总结意见建议。
团队成员还积极“走出去”,深入农村、工厂等妇女权益保护较为薄弱的区域,重点了解妇女群体面临的困难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其诉求提出具体的帮扶措施,促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长期稳定发展。此外,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禁毒宣传周等活动,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为群众宣讲法律,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普及毒品对女性、家庭、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编辑:钟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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