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他立足本职、为民解困,一干就是17年。多年来,他潜心钻研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由他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他用实际行动赢得了无数当事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他就是贡井区五宝镇公安派出所调解室专职调解员邓春渠。
法德结合 主动出击化解矛盾
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是一项最为基础的工作,也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复杂工作。经常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就是十分常见的纠纷,却难以简单处理。
其中一起纠纷源于2021年7月。陈某在关五路时驾驶电动车越过中心线,与孙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上的三人受伤。之后,贡井区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电动车驾驶员陈某负全责。随后,由于电动车驾驶人和受害者均系未成年人,因此邓春渠联系了三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调解。但当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后,纷纷推卸责任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过邓春渠劝说,这起纠纷才得以成功调解。
同年10月,周某骑电瓶车将龙某撞伤,造成龙某多发肋骨骨折、肺挫伤,因周某系过失造成龙某受伤,本案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纠纷的范畴。“这类纠纷需要同时考虑到矛盾双方的诉求核心,又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满足各方需求。” 邓春渠表示,他便是基于此做起了双方调解工作。在邓春渠真诚且主动的关心下,受害人一方激动的情绪得以平复,表示愿意采取调解的形式获取赔偿金。后来,邓春渠在充分了解受害人的医疗进度以及医疗费用后,综合双方家庭情况,在多次调解和双方充分协商后成功达成调解,并帮助受害人在调解成功当天就拿到了赔偿金,极大地缓解了受害人医疗所需费用的窘况。
在这些交通事故纠纷中,邓春渠让双方责任人迅速解决纠纷,快速拿到赔偿金,既能化解矛盾纠纷,又为受害人赢得筹集医疗费用的时间,避免了繁复的诉讼流程和伤残鉴定,一举两得。
“每次看到矛盾慢慢解开,群众紧锁的眉头舒展时,我就由衷地感到高兴。”邓春渠如是说。
情法融合 用心用情为民解忧
邓春渠在特别案件的处理中,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把好手。
“难道这不该是他们的责任吗?就该他们赔偿这么多钱。”2022年的一天,受害人蒋某家属在一次调解中,情绪激动。原来,前不久,蒋某不小心触碰到因恶劣天气断裂的电线从而发生意外,与供电公司产生了侵权责任纠纷。由于纠纷的发生是天气原因导致的意外,虽供电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是该责任是按份责任,双方对于赔偿金的确定迟迟不能达成协议。
听完家属的哭诉,邓春渠先与供电公司协商,从国企的社会担当角度出发,充分说理,并提高赔偿金的基准。然后,他尽力安抚受害人家属情绪,耐心倾听,并向其说明此次事件是天气原因导致的意外,不可能按照故意过失的基数进行赔偿,否则触犯民法典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向受害人家属说明意外原因的侵权诉讼涉及繁杂的诉讼程序和各种鉴定,耗费时间久,成本巨大。最终,在邓春渠的多次努力下,成功降低家属不实际的赔偿预期,为谈判金额的调解立下基础。而后,在派出所、调解员、政府的充分协商后,该案成功调解,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地方的长治久安作出了贡献。
经邓春渠处理的类似案件不胜枚举。这些看似简单的调解背后,却是多次协商、多次调解的结果。
坚守初心 彰显共产党员本色
“我的工作原则是,调解矛盾纠纷要找准症结所在,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使用法律,还要化解矛盾,促成双方互信互谅。”邓春渠表示,17年的调解经历,他一直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大到社会治安,小到邻里纠纷,也让邓春渠练就了“独门秘诀”:“做调解工作的秘诀就是不能用急火,得慢慢来。”
多年来,由他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达4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也得到了调解双方的一致好评,为国家社会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只有学得好,才能调得好”是他坚定的人生信条。别看邓春渠已67岁,但他一直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持续更新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调解能力,虚心向贡井区其他乡镇调解员学习成功经验,并运用到自身的实际工作中。
多年来,邓春渠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自贡市一级调解员、贡井区人民调解能手等称号,用行动诠释了一名调解员的使命与担当。
自贡网记者 王乐乐
编辑:刘丽媛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