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贡井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通过播放法治宣讲音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不仅要尊宪、学宪、守宪、爱宪,还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擅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当天,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宪法小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现行宪法。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正式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
编辑:李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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