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会咋子判哦?”
“自己的妈老汉都不养,害怕不是小事哦。”
“这个‘法庭’还有点意思。”
……
院坝变法庭,直击审判第一现场。近日,在五宝镇香枫村村委会院坝里,法徽熠熠生辉,一台电脑、四张桌子,一场特殊的“院坝庭审”就此展开。
审判当天夏日当空,虽然现场有些简陋,但庭前的准备工作一丝不苟,现场早早被布置完好,香枫村群众在院坝中围坐一团等待开庭。为了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以身边生动具体的事件加强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办事。贡井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院坝”变法庭,创新提升法治宣传力度,积极打造法治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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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对年近80岁的夫妻,因年迈丧失劳动能力又体弱多病,日常起居需要人照料,但子女之间因家庭矛盾对如何赡养老人始终无法取得一致意见,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现在开庭!”
随着法锤敲响,庭审正式拉开帷幕。台上的当事人以法说理,严格遵守法庭秩序,精准使用法律术语,审理过程严谨有序,经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举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后,法官敲响了“院坝庭审”终结之锤,庭审顺利结束。“此次巡回审判十分‘接地气’,通过旁听庭审既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希望多开展类似活动。”香枫村村民袁某对记者说到。
“像这样的赡养纠纷在农村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纠纷案件,所以我们把这件案子用院坝审判的方式来办,希望矛盾纠纷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能够‘不出村镇’。同时,群众可以在我们的庭审现场旁观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这样‘眼见为实’的庭审现场是很有冲击力的,非常有利于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贡井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小艳告诉记者。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还耐心解答了旁听群众的法律咨询,就本案在赡养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为群众们进行了零距离普法,真正做到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在此之前,桥头镇的一起矛盾纠纷案同样被“化解在家门口”。徐某与侯某都是贡井区桥头镇某村村民,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互生怨恨,多次到镇上矛盾调解中心协商无果。了解情况后,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贡井法院与桥头镇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得以妥善解决。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贡井区着力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探索“新路子”,找寻“新法子”,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积极推广以案释法、以调释法,努力提高百姓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做到工作重心下移、矛盾靠前排查、纠纷一线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解决在一线、化解在基层。(程洁)
编辑:李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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