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0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刘丽先,因工作变动于2023年2月21日向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丽先辞去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30日
编辑:陈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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