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小案件,保障大民生,贡井公安始终坚持关注百姓切身利益,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为抓手,加大侵财“小案”打击力度,全力从严从重打击各类侵财类违法犯罪,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用打击成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直击现场
近期,贡井分局连续破获13起盗窃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1月31日下午,分局组织警力,押解其中6名盗窃嫌疑人对作案现场进行集中指认。沿途警灯闪烁、警笛呼啸,男女老幼纷纷驻足观看,无不拍手称快,为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点赞。
案情回顾
案件一
2022年 11 月 21 日 ,刘某将自己花7800元购买的黄色三轮车停放在坭塘塆路停车场,次日发现三轮车被盗走。
贡井分局启动刑警、派出所联动机制,迅速落实嫌疑人身份并开展抓捕工作,经讯问,黄某明(男,贡井区人)、车某彬(男,贡井区人)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盗三轮车已经追回。
案件二
2023年1月12日晚,刘某某将车停放在贡井区青杠林路,次日早晨开车时发现车辆后挡风玻璃被砸,价值5000元的2瓶茅台被盗,后挡风玻璃价值1000元,共计损失6000元。
2023年1月13日下午,李某某将小车停放在贡井区青杠林路鹰大生态苑大门口路边,次日早上开车时发现后排车窗被砸,车内1瓶五粮液、2瓶茅台酒被盗,价值5000余元。
2023年1月14日,朱某某将小车停放在贡井区青杠林丽景苑路边停车位,次日上午发现车子的后备厢玻璃被砸,损失3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男,自流井区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三
2022年10月28日,王某某乘坐贡井至成佳的公交车时,放于衣服口袋中的两部手机被盗,损失价值3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文(男,隆昌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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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晚,丁宇文将雅迪电瓶车停放在贡井区金鱼路自家楼下,次日早上发现电瓶车被盗,损失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男,贡井区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五
2022年5月24日,贡井区卓逸新天地负一层工地存放的铜芯电缆线被盗走,损失价值约8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鹤(男,贡井区人)、邓某涛(男,贡井区人)、汪某登(男,沿滩区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六
2022年11月30日,朱某某在贡井区龙潭镇卫生院住院部病床上睡觉时,放于外衣包内的1000元现金被盗。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友(男,贡井区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伸手必被捉”
贡井公安
奉劝蠢蠢欲动的不法分子
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
严打各类侵财类违法犯罪
破案不如防范
群众要注意加强财物的保管
一旦发生被盗事件第一时间报警
(贡井公安)
编辑:李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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