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自贡市贡井区政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政法工作主线,展现全区政法事业新气象新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十年来,贡井政法工作步履铿锵,硕果累累!”自贡市贡井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军说道。区委政法委机关及区级政法委各单位在全区及全市系统目标绩效排名中均名列前茅,贡井区先后获评2013—2016年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2017—2019年、2021年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贡井区法院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川政法先锋”先进集体;贡井区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检察官党员志愿服务队”品牌被评为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贡井区公安分局荣获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集体、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突出集体;贡井区司法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先进单位”,龙潭中坝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桥头司法所、龙潭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贡井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坚持行政执法程序和实体并重,着力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为贡井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贡井区委政法委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动,在全市率先完成三级综治中心、“雪亮工程”“两个全覆盖”规范化建设。区综治中心先后接受省委政法委和青海、绵阳、雅安、泸州、遂宁等地政法委领导带队调研指导20余次,在全省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示范培训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区委政法委探索运用的“1234+”工作模式,打造“贡山驿站”,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2017年,率先牵头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党政主导、政法卫健双牵头、多方参与”工作机制,探索总结“双四五”工作模式,在全省综治工作现场推进会等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沈军表示,全区政法系统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始终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正确认识和把握新的形势变化,紧紧围绕市委赋予贡井的“高标准建设自贡航空产业园、打造产城融合发展新高地”历史使命,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持续深化平安贡井建设,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贡井法院 “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让司法服务“全覆盖”
贡井区人民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创新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贡井区法院“红梅法官”在病床前为诉讼当事人服务
贡井区法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切实推进平安贡井建设。该院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自导自演宣传片《伤不起》,通过真实案例揭露常见养老骗局,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避免受骗。该作品先后被国家及省市媒体转载,浏览量已达35000+,受到公众一致好评。
2018年9月,贡井区法院成立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党员法官工作室——“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工作室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先后在社区、村、产业园区、行业和人民团体等设立12个点位,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零距离”。辖区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基层治理水平有效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工作室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最高法、省市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被评为2021年全省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党建品牌,2022年被最高法评为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工作室主要负责人尹红梅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并在全省法院英模事迹宣讲会上进行宣讲。此外,贡井区法院荣获全省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十年来,贡井区法院从原来26平方米的立案窗口扩建为现有的850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满足新时代群众多元需求。共线上立案2788件,线上送达11385次,线上调处案件纠纷1856件,构建起了“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2020年11月,贡井区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第二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积极推行“24小时自助法院”,进一步推进“非接触式”在线诉讼活动,为群众提供一站、集约、快捷的司法服务。
十年来,贡井区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精细化,案件质效逐年提升,案件调撤率从2012年的74.1%上升至2021年的81.2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2012年的65.38天缩短至2021年的32.83天,案件服判息诉率由2012年的91.06%上升至2021年的97.23%。
十年来,贡井区法院共获得省市区级表彰102项,个人表彰218人次。
贡井区法院巡回法庭走在乡间.
省人大代表、龙潭镇中坝村党支部副书记罗文彬表示,近年来,贡井区法院立足审判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乡村振兴、护航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注重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等形式深入基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司法为民、司法暖民方面做了大量实事好事。
贡井检察 为民公仆心 忠诚检察情
贡井区检察院检察长走访慰问.
十年来,贡井区检察院围绕中心工作,先后制定实施服务拆迁工作、促进两化互动发展“6条意见”、服务全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13条意见”、服务和推进精准扶贫工作“6条意见”以及服务和保障“一主两翼”发展战略“14条意见”,相关做法多次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肯定。
积极投入平安贡井建设,依法打击犯罪。该院办理的王某妨害公务案上榜四川省依法治理公正司法类十大案例;构建与区监委办案协作机制,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该院公诉科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贡井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被评为四川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白皮书;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联系院,每年开展关爱女性成长系列活动,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绩突出个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途径,创建“盐·督”法律监督专班制度,建立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监督专岗三级法律监督专业工作体系,统一摸排、受理、流转法律监督线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推进强制医疗执行检察,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书面提出检察建议精品案件,《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课程获评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首批精品课程。
积极探索智慧检务建设,完成智能语音讯(询)问笔录系统、智能会议系统、智能检务输入法“三位一体”的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等省级会议上作展示和经验交流发言 2次。研发的要素式审讯系统,具有证据要素标注、语音辅助制作、指引讯问方向、规范讯问程序等功能,被评为2019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应用经验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书面交流。开发的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系统,获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十年来,贡井区检察院214个集体、550人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表彰奖励。
贡井公安 担当平安建设主力军
贡井公安分局应急分队让党放心
十年来,贡井公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全区经济转型发展大局,从“保稳定、助发展,筑平安、优环境,出重拳、强打击,防事故、保安全,强服务、增效能”五个维度出发,为服务保障地方中心工作、发展大局,营造了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十年来,贡井区公安分局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6次、集体三等功10次,荣获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集体、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突出集体等称号,为贡井区先后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年来,贡井公安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始终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化破案打击、创新综合治理,在稳大局、护发展、创平安方面,勇于开拓思路,坚持守正创新,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新提升。
十年来,贡井公安分局创新执法办案区管理理念。近十年来,该局全年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均得到了维持,执法活动遭遇国家赔偿案件0起。2013年来,该局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员、信息化试点单位先行一步,工作经验和成果在全市推广;2017年,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8年,荣获全市“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称号;2021年,该局侦办的一起“高空抛物案”获评自贡市公安局“十大精品刑事案件”优秀奖。
十年来,贡井公安分局坚持理论武装头脑、实践推动工作,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工作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四对照四提升、党史学习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教育,通过严密组织、科学施策、严格管理,确保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四落实”,有效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十年来,贡井公安分局党委及各党支部以讲党课、专题研讨班、警示教育会、先进典型报告会以及各类辅导读书班等为主要形式,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各级会议精神等内容的各类政治轮训30余场次,轮训7000余人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贡井公安分局认真分析当前社会治安乱点风险形势,严密组织部署、重拳出击,强化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围绕严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加大巡查力度以及前科人员的动态管控;严查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结合“护旗”“迎庆”“磐石”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贡井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同比呈现下降态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狠抓治安防控,对辖区7个乡镇、3个街道的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等326个重点点位,细化分解到122个网格,落实到37条必巡线、73个必到点,绘制巡控图14张,设置巡逻车组和徒步巡组各23个,每天出动巡逻警力108人,做到“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
贡井司法行政 做普法教育的推动者
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的心理“沙盘”室大受欢迎
贡井区司法局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1+4”职能,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贡井区司法局对标完成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以及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龙潭、桥头、艾叶、莲花司法所先后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成以区中心、镇(街)工作站、村(社区)工作室为主构架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万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案件代理1400余件。
十年来,贡井区司法局牵头实施“六五”“七五”普法规划,突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青少年普法教育,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和“法律七进”,策划组织年度“12.4”宪法和民法典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次,累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2019年,贡井区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龙潭中坝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十年来,贡井区司法局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依法推进社区矫正试点改革,设立“贡井区社区矫正执行局”,规范建设“贡井区社区矫正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分片负责,统分结合、区域联动”工作模式;深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应用,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2020年被省司法厅作为省部级“智慧矫正”示范建设单位,贡井区社区矫正中心被评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
十年来,贡井区司法局先后获得省部级及市、区级30余项次集体、56人次个人表彰奖励。(来源:四川法治报)
编辑:李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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