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综合 基层

贡井“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丨三次走访,两顾病床,一心为民

2022-09-02 19:23

21

俗话讲:屋漏偏逢连夜雨。一年前,曾某某因需资金周转向银行借款10万元,谁料想正值壮年又身患重病,一方面要治病求医,一方面要偿还贷款,最终,因无力偿还银行,被诉至法院。

贡井法院的“红梅”党员法官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送法析理到病床、判后释疑在病床,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事情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呢?

一起来看看吧~

两月前,贡井法院受理了原告某银行起诉曾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多方查找打听,无法与曾某某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

后来,从其母亲邓某某口中得知曾某某身患重病,需要定期在医院透析治疗,经法官再三打听,邓某某也只模糊的提供了宜宾当地一个医院的名字,具体信息却不愿提供。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红梅”法官们遂即前往邓某某和曾某某户籍地宜宾李场镇,但家中空无一人,经走访村委会和邻居,才得知曾某某确实身患重病,现在宜宾工人医院治病,经济十分困难。

法官及助理两次往返自贡宜宾,终于见到了在该医院透析治疗的曾某某,将诉讼相关文书送到了他的病床前,并耐心细致地向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曾某某对借款的基本事实表示认可,但表明现在确实无力偿还借款。

在诉讼过程中,借款时的两名担保人即曾某某的母亲邓某某及表妹邓某到庭参加诉讼,并再次表示对该笔借款表示认可,但提出由于曾某某身患重病,她们只有想办法出售农村老家的房子以偿还借款本息。开庭后,法院多次在电话中沟通、调解,鉴于被告方目前确无偿债能力,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曾某某限期偿还借款,并判决被告邓某某、邓某按照约定分别承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


宣判时,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红梅”法官们第三次来到曾某某身边,在病床前亲手将民事判决书交给曾某某,耐心细致的从法律、情理、亲情等多方面进行判后答疑,并宽慰曾某某安心治病,鼓励其增强信心,战胜病魔。此外,法官积极联系基层组织,希望他们能多多关心曾某某的生活,争取救济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曾某某感动至极,连声说“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大热天的让你们来回跑了三趟,我一定好好治病,争取想办法早点把借款还上”。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办案过程中,“红梅”党员法官们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改变“坐堂审案”的思想,深入基层调查案情,平等保护各方诉讼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知法守法、遵循诚实信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法律不仅有正义、力度,还有爱心和温度。(周懋)


编辑:李惠玲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12-2020 www.gj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市贡井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02087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173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1号 联系电话:0813-3315672 川公网安备 51030302000020号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3315672 邮箱:gjrm1209@163.com 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专区 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

技术支持:自贡融合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