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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地摊上的奇药千万别乱买!

2022-08-1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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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5日,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在贡井区开展检查时,将正在摆摊的昴某某、叶某初、叶某姐当场抓获,并在其摊位查获假药“黄金肾宝片”“藏密肾宝片”“圣龙肾宝片”以及有毒有害保健食品“藏秘健肾王”“虫草鹿鞭丸”“黄金玛卡”“美国V8”等。这些药品、保健品打着“黄金”“藏密”“秘方”的口号,宣扬具有“补肾、壮阳、治腰痛”的神奇功效。

你可千万别听信那神乎其神的功效,这些产品可都是来自非正规渠道的假药和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的保健食品,服用后可能对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

让我们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贡井法院集中审理了上述3起销售假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三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情况下,从他人处购买声称具有壮阳功能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并以摆地摊的方式在自贡市贡井区恒太城广场予以销售。

经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肾宝片”等应按药品管理,其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为假药;上述“黄金玛卡”等系保健食品,其中添加的“西地那非”属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贡井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从非法渠道购进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假药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其从非法渠道购进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三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贡井法院为维护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不受侵犯,依法对三被告人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并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

该系列案是针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违规乱象开展集中整治的成果,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典型案件。被告人从非法渠道购进假药及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并予以销售,给公民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潜在危害。一旦实施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食品、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国家对药品、食品的生产销售有着严格的监督管理,一切违反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和制裁。因销售十几元一盒的假药,不但被处以高额罚金,还受到刑罚处置,简直得不偿失。(曹晓霞)


编辑:李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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