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1日在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德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办案助推长治久安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投入平安贡井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04人,起诉943人。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 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58人,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298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357人,办理的王某妨害公务案被评为四川省依法治理公正司法类十大案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起诉“黄赌毒”犯罪237人,净化治安环境,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绩突出个人。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人。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积极参与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制定《关于涉恶案件证据标准的指引意见》,确保准确有力打击。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5人,起诉15人。我院荣获自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评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办理的朱某某、叶某某等10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汇编》,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创新办案模式、完善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切实发挥惩治腐败职能作用。积极构建与区监察委员会办案协作机制,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7件32人,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办理的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柯某某等5人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800余万元,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融入基层治理格局。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293人,不起诉112人,2021年至今,诉前羁押率为38.2%,同比下降28%。对531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①,提出量刑建议40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自80%逐年上升到89%,量刑建议采纳率96%,服判率99%,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参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神办理刑事案件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检民一路”活动实施方案,组建“大公井”检察官团队,聘请147名乡镇政法委员、村社区治理专干等人员为检察联络员,深入基层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参与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份,对涉枪、非法采矿等乱象的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宣告,提升监督刚性。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供综合性便民服务,接待来访群众420余人次,受理来信来访98件,检察服务中心荣获“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二、服务中心大局,以检察担当回应人民期盼
用心用情书写抗疫检察答卷。迅速制定依法履职与自身防疫11项措施,推行网上受案、视频接访、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防疫办案方式。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对2起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妨害公务案件提前介入。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全体检察干警投身设点监测、关停巡查、入户摸排、社区服务等1250余人次,《90后检察官抗“疫”故事》入选全省“向英雄致敬、为祖国点赞”新媒体作品展播活动。帮助7家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问题11个,助力复工复产。
凝心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起诉23人,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为脱贫攻坚助力,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司法救助36人20.1万元,工作经验获市人大肯定。注重产业帮扶、基础帮扶和党建帮扶,协助五宝镇争取农村电网改造项目资金2589万余元,为43户贫困户协调解决意外险和燃气险共34万元,为帮扶镇、村争取2.6公里组道改造等项目经费106万元,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经验被市政协肯定。为美丽贡井添彩,完善常态化监督,督促整治污水直排点位47个、修复截污管网18公里、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48亩,办理的“桂影湖”黑臭水体污染诉前检察建议②案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
持续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合法权益并重,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7件,1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民营企业涉职务犯罪案件特色案例”。完善服务机构,建成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将成佳检察室迁至自贡航空产业园,就近就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强化风险防控,联合区工商联为辖区内100余家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治体检等,增强法治意识。畅通联系渠道,构建“信、访、网、电、视频”为一体的诉求表达渠道,搭建民营经济维权岗。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经验获市政府肯定。
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建设贡井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13名员额检察官和6名干警兼任辖区3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辖区学校全覆盖,开展法治宣传97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④,共建入职查询违法记录制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关爱未成年人工作获得市人大肯定,《贡井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被评为四川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白皮书。通过庭审观摩、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关爱女性成长系列活动,办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83件,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联系院,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李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优秀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成立派驻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1件、撤案22件,纠正漏捕13人、漏诉22人,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深化审判监督,通过进行交叉审查、定期梳理、讨论研讨等方式,提出抗诉6件,其中5件被上级法院采纳。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创新探索推行法律监督专员制度,建立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监督专岗三级法律监督专业工作体系,统一摸排、受理、流转法律监督线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⑤案件70件,周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推进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办理的对医院强制医疗执行活动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书面提出检察建议精品案件。注重对基层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分析研判,制作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课程获评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首批精品课程。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积极构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加强对生效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强化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6件(市检察院交办32件),办结123件,促成和解结案4件,提出监督检察建议47份。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办理市检察院交办虚假诉讼案件3件,推动健全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办理涉及劳资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申诉案件,支持起诉31件,共为2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3万余元。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全市行政检察工作试点院作用,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件(市检察院交办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47份,均被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采纳,办理全市首例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案件。狠抓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发“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小程序,出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审查指南》,构建“台账—程序—指南”立体化办案机制,获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转发,相关经验做法获市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批示肯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⑥,协助市检察院成功化解1件长达20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纠纷,该案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件并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设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8件,立案调查1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6份,行政机关期限内回复率达100%。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2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自贡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相关经验信息获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肯定。开展“益+二次供水”专项监督行动,现场查勘9个物业服务小区的二次供水泵房,针对存在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尽职履责。在公益诉讼“百日宣传”“回头看”等专项活动中,积极做好收集、办理、反馈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经验做法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
四、规范权力运行,以检察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预防职务犯罪、智慧公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和同类案件综述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力推动检察工作提升。不断完善常态化联系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调研、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案件监督等活动83次。出台定制式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权的工作办法,完善代表、委员建议办理及反馈机制,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市检察院推广,获得省人大常委会肯定。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8条,公开法律文书668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积极构建检察权运行机制。自觉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能、机构、编制划转以及线索移交、人员转隶工作,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1名。推进大部制改革,将17个内设机构整合成5部,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建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检察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检察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员额动态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制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作为主办检察官或独任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的管理方案》,推进领导办案常态化,入额院领导直接承办案件254件。
统筹推进机制改革创新。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轻刑快办、繁简分流,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建议271次。注重听取律师意见,积极开展庭前会议探索,与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的视频资料被省检察院研讨会专题片采用。严格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充分发挥刑事案件“案-件比”质效评价导向作用,大幅降低刑事案件在司法机关之间的流转次数,诉讼效率明显提高,“案-件比”降为1.1678,较指标出台的2019年同比下降47.6%,退回补充侦查率下降42.3%,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下降88%。办理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458件,提出检察建议200份。对829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线索145条。
持续探索智慧检务建设。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工作试点院,完成智能语音讯(询)问笔录系统、智能会议系统、智能检务输入法“三位一体”的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该项目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获得市委肯定,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等省级会议上作展示和经验交流发言2次,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普遍推广应用。研发要素式审讯系统,该系统具有证据要素标注、语音辅助制作、指引讯问方向、规范讯问程序等功能,被评为2019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获得市政协和市委政法委肯定,应用经验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书面交流。开发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系统,实现使用群体全程自助操作,该系统荣获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五、注重素能提升,以检察建设确保依法履职
坚持政治建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造“三心”党建工程,被确定为全市首批基层党建示范单位和“盐都先锋”智慧党建工作首批试点支部,1件微党课讲稿入选全省政法系统“微党课”评选活动优秀作品。
坚持素质强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完成班子成员调整补充,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谈心谈话等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决策水平。推行“四个三”⑦模式,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重点培育“晓松检察官工作室”办案团队,干警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四川政法先锋、感动四川检察人物等先进典型,有8人次斩获全国、全省业务竞赛标兵、能手。充分发挥“检察官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用实际行动配合做好社会面治理工作,志愿服务队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2名干警获评四川省百名优秀志愿者、四川省青年优秀志愿者,经验做法受到市委肯定。
坚持文化兴检。建成自贡市检察机关书画摄影基地和贡井检察文化中心,展现检察干警的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铸造贡井检察人的精神家园,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院。部署并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大力宣传检察精神,拍摄微电影、微视频、公益视频等作品75部,1部微电影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全国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中获得最佳微电影和优秀编剧奖,1部微电影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获优秀微电影和最佳音效奖,1部微电影获得首届“新时代·新检察·新影像”全国检察视频大赛一等奖,并入选中央电视台《方圆剧阵》栏目展播,13部作品在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和全省政法系统微电影评选中获奖。
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贡井检察抓源治本,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周例会推进、案件线索核查、案件评查、责任倒查等,推进各个环节、各项任务规范化、制度化落实,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动真碰硬,整治顽瘴痼疾,深挖多发性、顽固性问题,找准深层次原因,新建14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建立“五小情形”说明制度加强干警违法违纪预防,并被推广纳入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内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136个集体、350人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表彰奖励,我院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等表彰。这些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足,法律监督能力与社会要求、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发展需要。对此,我院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紧扣区委“一主两翼”发展战略,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自觉担当作为,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产业强区、品质西城”,高标准建设自贡航空产业园,打造产城融合发展新高地,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美丽新贡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毫不动摇强化政治建设,切实增强政治自觉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对标对表,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完善贯彻执行区委决策部署的机制,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乘势而上服务中心大局,切实增强法治自觉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聚焦贡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深度融入贡井中心工作大局,研究出台检察服务保障“一主两翼”发展战略措施,推出更多优质检察产品。服务保障美丽贡井建设,加强涉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依托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司法救助力度,大力推进多元化救助。
三、忠诚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切实增强检察自觉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精准监督。强化法律监督手段运用,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一案十查”工作。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坚持依法应用尽用、准确规范适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进一步优化刑事“案-件比”。综合运用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丰富刑事审判监督方式方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加强调查核实,提升监督精准性。履行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及公益保护联席会议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入开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四、勇于担当深化社会治理,切实增强为民自觉
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加大相关领域办案力度,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全面推开检务公开、数据发布,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大力推广检察听证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的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提升检察公信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检民一路”社会治理行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五、驰而不息锻造过硬队伍,切实增强行动自觉
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抓实新时代“五型”基层检察院⑧建设,提升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质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做好“三个规定”落实,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机制。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三培训三引领”活动,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核心团队的培养。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的征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眼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实施“一主两翼”发展战略,加快打造“产业强区、品质西城”,高标准建设自贡航空产业园、打造产城融合发展新高地,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美丽新贡井,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井新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是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一项司法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②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需要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行政机关没有纠正违法行为或者没有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或者没有回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侵害的,检察机关才能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③一号检察建议:2018 年 10 月 19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④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5月7日,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指有关报告义务主体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⑤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过程中,依法采用多种方式,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⑦“四个三”模式:是指以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意识形态引领三个全覆盖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抓党建示范、素能建设、严明纪律三个关键确保检察队伍作风过硬,实施“精服务”“精帮扶”“精办案”三个工程确保检察队伍责任过硬,以检察新媒体、智能化建设、检察权运行三个维度确保检察队伍能力过硬。
⑧新时代“五型”基层检察院:2021年3月8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开展“六大行动”创建新时代“五型”基层检察院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政治建检、人才兴检、改革创新、教育整顿、示范引领、管理提升”行动,创建新时代“政治型、专业型、服务型、学习型、智慧型”基层检察院。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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