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发展指明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100余次,考察数十处文博单位,在敦煌研究院召开座谈会,就我国考古最新发现及其意义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提出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指引文物事业发展新格局新体系新面貌。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部署“建成文化强国”远景目标;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务院颁布《博物馆条例》,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国务院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石窟寺保护与考古工作座谈会,批准建立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国家文物局被纳入中央文明委和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编办批准国家文物局成立革命文物司、设立文物返还办公室,更名组建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中央编办向省级编制行政部门提出加强文物管理机构编制的明确意见。文物工作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同频共振,实现高站位谋划,高力度统筹、高效能发展。
编辑:徐正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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