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国家迅速发展创造条件
新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来保卫国家安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保证国家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根据我国具体情况,经过长期探索逐步形成的科学认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对新中国国家政权的性质、任务、特征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阐述,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革命取得全国胜利后,党把这一原则付诸实践,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新型国家的政治制度框架,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为新中国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北京)举行。会议的任务是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制定中国人民自己的宪章,组织中国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根据这一规定,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权建立起来了。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党对全国城乡旧的基层政权进行彻底改造,按照人民民主原则建立起各级人民政府。到1951年,全国共成立29个省、1个民族自治区、8个省级行政公署、13个直辖市人民政府,140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及2283个县人民政府,初步形成上下贯通、集中高效、具有高度组织动员能力的国家行政体系。人民民主政权成为真正得到人民拥护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行使权力的政权。
在当时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强有力的人民民主政权保证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肃清国民党反动派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和平解放西藏,实现祖国大陆完全统一;镇压反革命,稳定社会秩序;进行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捍卫新中国的国家安全,团结带领人民战胜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颠覆破坏和武装挑衅,赢得了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同时,人民政权还担负起领导、组织经济建设的职能,解放生产力,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实现“新旧社会两重天”的深刻变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翻身做主人的中国人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身国家建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
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我国其他政治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我国的政体、政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指出新中国的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确立。会议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把上述各项政治制度用根本大法形式确定下来,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体系构建起来了。
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相应的政治制度保障下,新中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大踏步向前迈进。
编辑:徐正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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