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测绘事业的发展
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拂遍神州大地,测绘事业发展迎来黄金机遇期。
由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立的测绘基准是苏联测绘基准在我国境内的延伸,其采用的参考椭球等基本参数与我国地形的实际并不完全相符,存在较大的系统性误差。因此,我国开始建立适应中国实际需求的测绘基准体系,并相继建成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1985国家重力基本网,构建起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测绘基准。进入新世纪后,随着科技的进步,原来基于参心、二维、低精度、静态的坐标系统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求,迫切需要建立原点位于地球质量中心的坐标系统,我国又全面建成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更新了国家大地基准和国家重力基准。基于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体系,我国先后开展了1∶5万、1∶1万基本地形图的测制工作,建立了覆盖我国陆地国土的1∶100万、1∶25万、1∶5万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各省也建立本辖区的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等提供了测绘支撑服务。
1992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并于1993年开始实施。测绘法的颁布实施,成为我国测绘事业法制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2007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这是指引新世纪测绘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由此,测绘法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形成了以《测绘法》为核心,4部行政法规、6部部门规章、35部地方性法规、近百部地方政府规章为主体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测绘保障服务深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广泛服务于政府决策、社会管理、百姓生活等领域。应急测绘保障在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测绘服务的日益拓展和广泛应用,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
编辑:徐正劼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