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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新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启示

2021-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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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形成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经验启示。

一是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从当年的“两个文明”到“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再到今天的“五位一体”,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认识不断深化;从召开七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大会),到连续七年召开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再到2018年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我们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强,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是坚持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中国共产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理论自觉和制度自觉,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世界意义的生态文明思想,系统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成为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方针、总依据和总要求。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从1972年北京官厅水库发生水污染事件后实施我国第一项治污工程,到20世纪90年代全面开展“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到21世纪初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我国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解决了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生态环境进行了重新定位,从根本上打破简单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诠释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路径。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五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逐步形成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律、单项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必须坚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是坚持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共同的梦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一贯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积极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已批准实施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从早期的环保理念、技术、资金等“引进来”为主,到后来双向交流互动,我国生态文明理念、环保技术等“走出去”日益常态化。我们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多边主义,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切实履行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环境公约义务,有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作出中国贡献。

编辑:徐正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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