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党在全国执政带来的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懈怠、贪图享乐问题,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强调,贪污腐化行为是资产阶级作风,是极大的犯罪。党的八大提出,要重视我党队伍中出现的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等情况,从思想上和组织上进行反对腐化堕落现象的斗争,坚决把贪污腐化分子清除出党。党先后开展包括整党运动、“三反”运动、农村“三反”运动、“新五反”运动在内的反贪污腐化运动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等廉政教育运动,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在内的系列法规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国务院监察部)先后成立,为纯洁党的队伍、打击贪污腐化及浪费等行为作出重要贡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有针对性地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成立专门机构开展纯洁党风政风、反贪污腐化斗争,有效遏制了党执政初期的腐败现象,维护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保障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编辑:徐正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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