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潭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如常送达双方相关法律文书后,承办法官并没有发现案件有什么不同。开庭当日,原告李某宣读完诉状后,被告徐某答辩,才慢慢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原来,李某与徐某原系恋人,二人在日常交往中因性格不合等产生各种矛盾致双方不欢而散。李某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对徐某很好,又付出了金钱,贸然分手十分可惜,于是使出各种手段,希望与徐某和好直至结婚。不料,李某方法激进,不但未能挽回感情,反而让徐某心生畏惧,避而远之。李某数次尝试挽回感情不成后,愤怒地认为徐某是感情骗子,遂约亲朋好友多次找到徐某及其家人,要求其“要么结婚、要么还钱”。徐某认为李某太偏执,无法再相处,坚决不愿与其结婚,但双方对是否应返还金钱、返还金钱的数额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即以民间借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徐某返还借款。
承办法官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对双方进行了法律宣讲,希望双方冷静下来理性思考并表示爱情的是是非非,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强扭的瓜不甜,与其在过去的感情纠葛中纠缠沉湎,倒不如敞开心胸、“好聚好散”。同时与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法庭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并对双方到场家属进行情绪安抚和劝诫,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徐某当庭给付李某3000元,李某不再联系徐某及其家人。
贡井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工作实效,尽全力促进“案结事了”,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情。
编辑:刘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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