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积极践行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入、做实在、做见效,全面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从以下几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
加大“两病”保障政策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 “两病”门诊用药政策的宣传和引导,截止5月31日,送政策下乡6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张贴宣传栏8期、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辖区内医药机构张贴宣传海报率100%、LED屏幕显示宣传标语、动漫播放率100%。开展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3次。通过以上宣传手段和载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精神,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二、新增认定医疗机构
我区“两病”以前只能在市、区级医疗机构和两家镇中心卫生院认定办理,为进一步落实好该项惠民政策,在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确定我区“两病”认定机构的基础上新增5家镇卫生院和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达到16 家,实现我区镇、街全覆盖,极大的方便参保群众、特别是边远乡镇的村民办理“两病”备案认定。
三、集中备案审批
积极与区卫健局联系,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两病”数据共享,把区卫健局已经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居民“两病”参保患者整体纳入医保备案,使该类人群不用到医疗机构鉴定就能享受“两病”政策。截止目前,全区集中备案审批累计11860人。
四、优化工作流程
加强“两病”工作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方便“两病”患者“就医,把“两病”审批关口前移至定点医疗机构,由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进行认定,实现认定“一站式”备案审批(即诊断即认定即享受)。
区医疗保障局通过增加认定机构、集中备案以及前移审批关口等措施,减少了参保群众往返跑路,截止目前,全区集中备案审批11860人,实实在在减轻了患病群众办事负担,忠实履行了我区“便民、优质、高效”医疗保障服务承诺,受到了参保居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下一阶段,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加强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力争年内实现基层卫生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用药患者全部享受待遇。
编辑:刘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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