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贡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督查工作,切实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向精细化、常态化。
增加督查频率。结合釜溪河流域贡井段生态环境整治及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分组包片、定人定责的方式,每日开展排污管网、河岸卫生、工地扬尘、露天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等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延伸督查范围。按照《自贡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精细化管理标准》,分门别类、逐条对应分小项开展细化督查,将范围延伸至村组(社区),重点督查乡镇环境卫生、扬尘治理、水污染防治、垃圾收运、村镇环境等,进一步提升监管效果。同时,加强人员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督查指导乡镇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增强责任心。
提高整改时效。现场交办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同步印发督查专报,提高问题发现处置率。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30余次,立案查处10起,罚款近11万元,发出整改函告21期、交办通知6期、督查专报4期、月考核通报4期,发现卫生问题20余个、环保类问题50余个,整改率达100%。
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完善区镇村组四级巡查机制,整合基层执法队员、各类网格员、村组干部力量,组建四级巡查小组,拓展细化巡查监管面,有效提升贡井区城乡面貌。 (贡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慧 )
编辑:王垚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