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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执法 竭诚为民解忧 ——贡井区查处首例违反《自贡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案件

2021-10-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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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夯实施工现场污染防治,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贡井辖区工地管理,整治行业乱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12月下旬,居民群众反映贡兴路二段某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区综合执法局约谈了该工地负责人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1年1月上旬,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工地未落实整改要求,在凌晨5点依然从事夜间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经查,该工地未经市、区住建部门批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擅自从事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依据《自贡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区综合执法局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工地已及时整改,并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首例”违反《条例》案件宣告办结。

下步,区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强化该《条例》宣传引导,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建设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好市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贡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佘恩燕)


编辑:王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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