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贡井区政府接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办群众反映“自贡市贡井区贡山一号二期小区门前加气站,距大门不足50米,汽车、机器等噪音影响居民生活;怀疑其规划、环保手续不全”问题督办件。
接件后,贡井区庚即成立由由副区长陈春、高洪包案工作专班办理,9月10日副区长陈春、高洪率经信、发改、住建、交通及交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加气站现场主要噪音为加气车辆关闭发动机盖时产生的噪音,规划、环保手续齐全。
工作专班经现场查看和讨论,提出整改措施:一是责令企业立即合理调整管理措施,降低生产噪音;二是要求加气站采取优化服务即每天落实专人专岗,在夜间11时至6时由工作人员为加气车辆关闭发动机盖,采取轻放方式降低噪音;三是区住建局将适时降噪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区交警大队在加气站道路旁边设置禁止鸣笛交通禁令标志牌。
9月11日上午,大队长董源带领秩序中队负责人专程到贡山一号二期门前加气站路段,指导安装禁止鸣笛交通禁令标志,于当日上午安装完毕。为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贡山一号二期门前加气站路段,大队积极争取政府在该路段设置交通监控球机和鸣笛违法抓拍系统,目前正在抓紧采购设备,将于9月24日前后安装到位。
编辑:佘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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