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贡井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一起因工作安排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
被告人林某系某公司职工,因不满工作岗位调动,找到分管领导被害人丁某解决时,未能冷静处理,用拳头将其眼部打伤,鉴定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丁某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林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亦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从侦查立案到审查起诉始终坚持认为是正当防卫。
在审理中,承办法官决定邀请既是心理咨询师又是特邀调解员的人民陪审员周萍组成合议庭,一同参与释法调解工作。“林某,你好!我是人民选出的陪审员,你要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们对单位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以正确反映诉求,意气用事伤害他人是不对的。现在触犯了法律,更要正确面对,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化解矛盾,你说对吗?”周萍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劝说,鼓励林某积极解决问题。承办法官适时提出调解方案,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被害人对其行为表示谅解,林某亦表示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既给予林某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也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实现了社会矛盾的修复。
人民陪审员作为“无袍法官”,来自于基层各行各业,对社会生活、当地风俗、民众愿望有着深刻的感知。他们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形象贴切的群众语言,在案件调解中更容易让当事人理解领悟,也能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避免法官对法律适用过度的“专业化”和思维方式的“机械化”,使案件处理结果更容易让民众接受,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贡井法院积极适用陪审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阅历、专业知识方面的巨大潜力,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将老百姓朴素的正义感融入案件审理,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法院司法服务质量。(杨华)
编辑:王垚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