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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监督中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

2021-11-1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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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监督的要求,贡井区决定从2021年10月底至2022年12月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贵”等问题。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敦促存在“窗口腐败”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重点

(一)流程不优、推诿扯皮。办事环节多、人浮于事,多头受理、搞“前店后厂”,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问题;

(二)弄权勒卡、收受好处。窗口排队优亲厚友,变相设卡寻租、设置障碍,接受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财物等问题;

(三)勾结中介、寻租谋利。为中介揽业务、办快件收受好处费;在中介机构持股分红、报销费用等问题;

(四)破坏规则、与民争利。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事项换“马甲”,转移到中介,对“黑中介”不管、不问,降格处理、压案不查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向贡井区纪委监委机关、镇(街道)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说清违纪违法问题。

    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凡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检举揭发他人、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及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的,视问题性质、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免予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三、举报方式

    诚请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提供问题线索者和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

    (一)举报网址

    http://sichuan.12388.gov.cn/zigongshi/gongjingqu/

(二)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13-12388;0813-3301995。

(三)来信、来访地址

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二段877号通航城市广场A9栋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区纪委监委)


编辑: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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