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村居建设事关基层治理水平和政治生态优化,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近日,贡井区纪委监委以“清风筑廉行动”为载体,制定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提供纪律作风保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贡井区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梳理权力清单
让群众有办法参与
“对村务不了解”“对政策不明白”“对流程不清楚”……这些是长期困扰着农村居民的问题。对此,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对“清风筑廉行动”前期收集梳理的部分小微权利事项进行更新,对涉及村(社区)民生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权”情况进一步收集汇总,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资格条件及所需资料加以规范明确,重新制定出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的“行权”清单,确保群众能真正参与到村务运行之中。
深入基层一线
让群众有办法发声
高效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应该如何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清廉村居建设,重在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清风筑廉行动”中的“走遍村庄”“纪委书记面对面”等活动,常态开展村级公开专项监督,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整治“规避式”公开、“敷衍式”公开、“虚假式”公开和“选择式”公开等形式主义问题,做到“身入”基层更“心入”基层,让群众声音被听见、问题被解决。
开展分类测评
让群众有办法评价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干部作风好不好、绩效优不优,得由“群众说了算”,群众满意是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目标。为此,区纪委监委将结合已全面推广的“五星评价法”来实现清廉村居中的群众评价工作,形成约束权力运行的闭环。通过把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两类人群分别确定为评价对象,由本村(社区)党员、群众代表构成参评人员,依据0-5颗星范围对评价对象从5个方面进行评价,进一步推动了村级作风建设进步,有效制约了“小微权力”,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供稿:区纪委监委)
编辑:孔云
责任编辑:钟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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