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贡井区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其在贡井区尖山路口红绿灯处发现一辆车牌为川CE***0的车辆占用右转车道进行直行。接报后,区交警大队通过调查后将驾驶人通知到大队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最终,公安机关对其驾驶机动车实施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供稿:区交警大队)
编辑:孔云
近日,贡井区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其在贡井区尖山路口红绿灯处发现一辆车牌为川CE***0的车辆占用右转车道进行直行。接报后,区交警大队通过调查后将驾驶人通知到大队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最终,公安机关对其驾驶机动车实施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供稿:区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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