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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发挥“清风筑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载体作用,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贡井区深化“清风筑廉行动”成果,从今年5月起,在全区推进“清风筑廉·十大行动”。
“十大行动”包括抓牢抓实主体责任监督行动、抓牢抓实廉政风险排查与系统治理行动、抓牢抓实基层全覆盖走访行动、抓牢抓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行动、抓牢抓实“以案促改”行动、抓牢抓实基层权力监督行动、抓牢抓实换届风气监督行动、抓牢抓实服务效能监督行动、抓牢抓实完善考评机制行动、抓牢抓实“四风”问题整治行动。
“清风筑廉·十大行动”沿用项目化管理方式,明确“必选项目”“备选项目”各10个,规范各项目实施的方法和步骤,通过“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方式,达到点面结合、亮点纷呈的效果。在“必选项目”中,如“廉政风险排查”“主体责任监督机制”等为全区各单位均要开展的工作,每个单位可选择1—2项重点打造;在“备选项目”中,如“容缺受理服务法”“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各单位根据实际,选择1-2项重点打造,或将相关项目合并打造,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目前,全区60个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并陆续开展实施。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阶段性对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并将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分项目,通过前期“统筹+引导+指导”、后期“督促+考核+问责”,对“清风筑廉·十大行动”特色亮点进行推广,进一步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区纪委监委)
编辑: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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