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综合 基层

开客户的车,违自己的法

2021-05-21 08:30

1

5月16时许,贡井交警在汇川路贡井段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逆行。上前挡获后发现驾驶人除了逆行,还不系安全带,不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多项违法行为。警员准备处罚该驾驶人时,驾驶人竟然以开的客户的车为理由搪塞。最终,毛某因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4分的处罚。交警提示:安全文明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采写:李维平)

编辑:王勇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12-2020 www.gj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市贡井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02087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173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1号 联系电话:0813-3315672 川公网安备 51030302000020号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3315672 邮箱:gjrm1209@163.com 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专区 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

技术支持:自贡融合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