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将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予以作废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有关人员2019年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作出了关于《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将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予以作废的决议,还审议通过了任免案和辞职案,作出了接受有关人员辞职的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虹、易敬恒、邓晓艾、李正荣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吴正刚,区法院院长吴鸿涛,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言福,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肖健敏,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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