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今年9月26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13次会议同意印发,文明办在收到条例后,迅速的将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做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从三方面力促《条例》贯彻落实。
一、广宣传,努力提高《条例》的影响力
一是内外联动,提升条例知晓率。充分发动体制内各级各部门参与其中,注重引导体制内公职人员在公共秋序、公共环境、交通出行等方面主动发挥表率和示范宣传作用。以体制内带动体外,提高《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切实规范群众言行,提升群众文明素质。二是广覆盖,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区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筑围挡、LED屏等与市民日常活动息息相关的设施、场所,集中刊播了《条例》宣传广告,积极扩大影响,扩大群众覆盖面。同时,发放400本《条例》至各镇街,要求进行学习。三是“线上线下”广传播,提升条例执行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用好社会宣传渠道。在线上+线下同步开设讲文明专栏、文明行为随手拍、曝光台等,既做正面宣传又开展反面曝光;做深做强网络媒体宣传,通过即将上线的“上贡井”APP及我区的融媒体矩阵、包括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转发《条例》全文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扩大影响、营造声势等,努力提升条例执行的影响力。
二、抓融入,力促条例落地落实
区文明办将结合自身业务工作,把《条例》的精神贯彻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一是发动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各镇街,在各类迎庆活动中广泛宣传和践行《条例》,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市民争做文明有礼自贡人,真正体现“自贡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理念。二是有序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五大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活动,倡导无偿献血、礼让斑马线、文明劝导等文明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条例》,形成社会示范效应。三是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利用各类志愿者队伍广泛宣传和践行《条例》。充分发挥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引顿作用,通过“身边人说身边事”以更接地气的方式,让《条例》在全社会得到更好的践行和弘扬。
三、强机制,力促学习贯彻常态长效
机制作用和法规效应的显现,都离不开“执行”二字,只有“行动”才能保证《条例》效益的发挥,这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准备建立完善区文明委联系会议制度,联动解决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重点、难点,切实深化贯彻执行的成效,力促《条例》常态长效,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同时,进一步完善道德模范和文明先进典型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级各部门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落实道德模范、“四川好人”等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关爱先进,营造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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