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30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请落实责任,认真办理,在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满意度测评。
审议认为: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积极作为,着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审议指出: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司法保护关爱工作力度还不够。三是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职能应进一步发挥,监督实效应进一步提高。
今后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好检务开放日活动,让“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人民群众走进检察院,更多地了解“未检”工作;要延伸到边远乡镇、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教育,以案说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司法保护,增强关爱合力。进一步落实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关爱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心灵辅导服务网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等阵地,开展好“检、医、校”共建联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回归社会的关爱帮教工作,减少二次犯罪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三)发挥检察职能,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未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保护能力,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运用好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措施,竭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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