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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

2019-08-2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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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0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在下年度的人民代表大会上,由区人大代表票决确定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在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区人大常委会要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区人大代表要主动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工作,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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