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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一批机构改革后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2019-03-0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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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日,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虹、易敬恒、邓晓艾、李正荣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胡小林、区法院院长吴鸿涛、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言福、区监委副主任赖富贵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对机构改革后新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前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并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同志合影1.jpg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强调,人事任免是贯彻中央机构改革重大决策,推动区委安排部署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正式确定,标志着我区全面落实国家机构改革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同时,林勇对新任命人员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加强学习,迅速厘清部门工作,发挥好领导作用,推动部门行政效率有新提升;二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务实工作,为贡井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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