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将伍家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
1.同意区人民政府将伍家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2.同意区人民政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和项目建设进度,调整年度购买服务资金偿还额度,确保项目建设需要。
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绩效。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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