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贡井区检察院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调研,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探索以“五做五有”模式推动案管工作。
打造学习型案管,做到思想有引领。贯彻“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要求,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学习水平和业务能力。一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和省委彭清华书记莅市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针对自我学习要求不严、学用脱节、党性修养不够、宗旨观念淡化和进取精神不强五类问题,认真剖析根源,严格落实整改,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深入传达贯彻《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流程监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深入学习案件管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案管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素养。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积极组织案管干警参加省市院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案件数据分析系统、未检子系统等培训和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优化干警知识结构,提升学习培训效果。开展案管与业务部门人员轮岗,让案管干警更加熟悉业务部门办案流程。
强化案管主责主业,做到监督有重点。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把开展好案管主责主业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定《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员额检察官使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开展常规抽查各类案件48件,确保及时整改已结案件中存在的案卡填录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延长羁押期限后未及时告知执检部门或案管部门、未及时扫描回传案卷材料以及笔录未及时签名等案件质量问题。二是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使用案件流程监控子系统监控各类案件98件,确保及时纠正案件办理中产生的案卡填录不规范、涉案财物录入不及时、辩护代理反馈情况填录不及时和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等流程监控问题。三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涉案财物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确保杜绝公开滞后或公开内容不规范等公开问题的反复出现。
严把案件进出关口,做到管理有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严格把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中的“材料关”、“管辖关”、“在案关”和“程序关”,实现五个确保:确保统一接收的案件卷宗材料齐备、文书齐全、涉案款物移送准确;确保统一接收的案件符合管辖条件;确保统一接收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案;确保统一接收的案件材料签收登记到位;确保统一移送的案件符合移送条件。
优化服务流程,做到业务有作为。创建良好的律师接待平台,高质量落实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相关规定。一是不断完善设施建设,在大厅增配高速扫描仪、电脑,方便律师及时拷贝卷宗材料。二是持续加强律师接待工作,及时将律师提出的各项申请流转至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对申请进行回复,并针对申请事项开展跟踪回访,确保申请一项,回复一项。2018年以来,共接待申请阅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项27件次,回复率达到100%。三是坚持优化服务质量,在申请人提供完整申请的情况下,为前来办理程序性信息、涉案财物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等查询事项的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查询服务,共提供各类查询21件次。
加强案件态势分析,做到参谋有建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大管家”职能,通过管理、监督、服务,实现案件数据信息汇聚的精细化和分析的智能化。一是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后统计子系统提供的专项功能,把业务信息审核作为常态化工作任务,继续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引导和督促业务部门真实、准确填录案卡信息,全面规范案卡填录、审核、统计报表汇总、报送等环节,确保统计基础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靠。二是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全面做好分析研判检察业务工作,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为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好参谋作用。三是加强对类案的分析,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挖案件背后所涉及的社会问题,服务党政中心和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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