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虹、易敬恒、邓晓艾、李正荣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董如荣,区政府副区长张林森,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言福,区法院副院长熊绍清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杨会宇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糍粑坳至下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大春生产备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糍粑坳至下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特色旅游业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书面学习了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农委关于大春生产备耕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大城环资委关于2017年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区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有关人员(部门)2017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
编辑:admin_name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