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贡井区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
区人大财经委关于贡井区2016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关于将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区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贡井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说明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案的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案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大春生产备耕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农委关于跟踪督促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区大春备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财经委关于跟踪督促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跟踪督促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民法院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执行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关于跟踪督促区法院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工作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工作报告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评议区司法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评议区环境资源保护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评议区工商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贡市贡井区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将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谢蕾、林利强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六次会议
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议程14项:1、审议辞职议案;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3、审查和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将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6、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贡井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说明的报告;7、审议通过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8、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书面);9、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并作出决定;10、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大春生产备耕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对报告进行表决;1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对报告进行表决。1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对报告进行表决;
1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执行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对报告进行表决。14、评议区司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
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伍庆、罗贵明、殷克松因事请假)。
列席会议的有:区政府副区长秦琴、汪峰,区法院院长吴鸿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文静,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审计局、区食药局、区工商局、自贡航空产业园区综合科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代表。
区政协副主席杨会宇应邀列席上午会议。
邀请朱彦、王晓燕、罗定国三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林勇主持。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汪峰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78万元,为预算13,581万元(是年初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13,560万元和基金预算21万元收入之和。年初基金预算收入21万元的具体明细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因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预算科目调整,将“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科目从基金预算调到一般公共预算)的102.18%,同比增长11.05%;加上中省补助114,682万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3,17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8,000万元、调入资金7,423万元,收入总量为167,159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1,019万元,为预算158,902万元的95.04%,增长17.16%,上解支出2,726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支出8,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6万元、调出资金259万元,支出总量为162,010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5,149万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全区实现收支平衡。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87万元,为预算13,174万元(是年初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13,153万元和基金预算21万元收入之和。年初基金预算收入21万元的具体明细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因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预算科目调整,将“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科目从基金预算调到一般公共预算)的100.86%,同比增长9.57%;加上中省补助100,496万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3,17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8,000万元、调入资金7,423万元,收入总量为152,382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6,242万元,为预算144,125万元的94.53%,增长17.94%,上解支出2,726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支出8,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6万元、调出资金259万元,支出总量为147,23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5,149万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区本级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减少了2,80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向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为预计数,年终清核对账及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办理完毕后,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及下级上解收入等数据发生了一些变化。
从收入决算看,主要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7,599万元,为预算8,550万元的88.87%,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7.19%。其中:增值税完成1,456万元,为预算的145.45%,营业税完成1,137万元,为预算的46.16%,企业所得税完成680万元,为预算的76.40%;非税收入完成5,688万元,为预算的123.01%,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2.81%。区级财政上年结转3,176万元,2016年已安排下达3,064万元,其余112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安排使用。
从支出决算看,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22万元,为预算的99.66%;公共安全支出6,589万元,为预算的100%;教育支出27,897万元,为预算的9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39万元,为预算的96.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56万元,为预算的99.88%;城乡社区支出22,995万元,为预算的99.85%;农林水支出8,167万元,为预算的90.59%;交通运输支出6,713万元,为预算的100%。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超收6万元,全部按规定用于补充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804万元,执行中实际安排用于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化迎检项目。
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至2016年末累计结余640万元,其中当年超收收入6万元调入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区级财政主要结转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31万元,教育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9万元,节能环保100万元,城乡社区35万元,农林水84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369万元,商业服务业36万元,其他2,058万元( 主要是2017年年初在办理2016年年终决算时,市上追加告知老少边穷转移支付补助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等财力性专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一)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86万元,增长7.86倍,加上中省补助15,321万元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600万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5,082万元、调入资金259万元,收入总量为42,44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2,62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下降19.60%,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21,600万元,调出资金7,423万元,支出总量为42,448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区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804万元。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6万元,增长7.86倍,加上中省补助14,273万元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600万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5,082万元、调入资金259万元,收入总量为41,40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57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下降26.28%,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21,600万元,调出资金7,423万元,支出总量为40,596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区级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804万元。
与向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减少了5,020万元。批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向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为预计数,年终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办理完毕后,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数据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全区和区本级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一)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684万元,为预算的100.94%。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3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374万元;全区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193万元,为预算的102.69%。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38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06万元。全区统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702万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491万元)。
(二)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与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支一致。
五、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1,6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2,201万元,专项债务49,409万元),距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全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4,062万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六、市区财政资金结算情况
2016年上级财政应拨付贡井区财政资金127,277万元,当年已拨付133,026万元,2015年年终结算上级财政累计超拨贡井区财政资金9,195万元,2016年年终结算上级累计超拨贡井区财政资金14,944万元。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多重困难叠加影响的严峻形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全区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随着民生保障政策的扩面提标、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的实施,加之重大项目建设的深入推进,财政增支规模持续扩大,收支矛盾不断加剧,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研判财经形势,提升工作的预判性和前瞻性,做好财税体制改革的预测分析与应对措施,稳妥推进区乡两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创新收入组织的方式和办法,全力以赴抓收入,力促完成区人大批准的全年财政预算;三是继续整合财政资源,盘活财政存量,转变支持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切实保障基本支出、民生支出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增长;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严格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防范财政风险。
贡井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贡井区2016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
报 告
贡井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罗再明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9月8日对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和2016年财政决算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6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8%;支出151,0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04%;年终滚存结余5,149万元。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6%;支出136,242万元,完成预算的94.53%;年终滚存结余5,149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86万元,增长7.86倍;支出12,62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结转结余804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6万元,增长7.86倍;支出11,57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结转结余804万元。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4%;支出13,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9%;累计结余5,702万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491万元)。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一致。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全区和区本级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区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收入实现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自贡市贡井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的压力较大,增收的基础薄弱;财政收入规模总量低,可用财力较小;刚性增支因素多,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促发展资金需求压力大;政府性债务管理难度加大,偿债压力增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执行差距较大,预算执行较为粗放,预算约束力不强;政府及部门决算编报不够完整、细化、准确。
区审计局对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反映出了区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工程和专项资金管理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并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落实扶贫政策措施、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局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做好下步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一方面,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过必要的手段和方式,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意识,提高预算单位对预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维护预算执行严肃性,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另一方面,要引导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谋划准备工作,提高部门支出规划编制准确性,且预算编制要与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计划安排相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抓好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及分类处理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预算执行进度的检查考核,加快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减少结余结转。要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专项资金,“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资金的监管,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财经秩序的规范性。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夯实部门决算编制基础。要逐步建立健全决算分析机制,结合宏观经济形势、部门发展需要和历年数据比较,对决算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可行的政策建议。做好决算公开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的会计指导和监督,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财政财务专业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后续教育平台、专题培训等,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夯实部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
四、强化审计监督力度。更加注重研究分析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加强问责和公开,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强化对各预算单位内部审计的指导,促进内部审计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做好决算公开工作。决算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财政部门要及时批复各部门决算,并督促各预算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的内容、时间、格式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决算。建立预决算公开工作问责机制,及时向人大报告预决算公开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汪峰
(2017年9月29日)
区人大常委会:
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是我区重点扶贫建设项目之一,对顺利实现“十三五”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意义重大。为了加快全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实现交通扶贫带动精准扶贫目标。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将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因时间错配投入不足的资金缺口问题,改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道路交通条件和道路状况,今年起实施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项目总里程225.6公里。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0594万元,设备、器具购置54万元、工程建设预备及其他费用5836万元,利息3516万元)。项目涉及我区11个乡镇110个村,直接受益人口23845户8807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52户9237人,占比10.49%。区政府通过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自贡市分行申请扶贫过桥贷款启动实施,贷款金额29600万元,贷款期限5年 ,年利率4.75%。
二、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情况
1.上级交通专项补助资金。
2.政府补助。整合相关涉农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三、提请审议决定事项
将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附件:
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
拨付计划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合计 |
拨付 计划 |
3900 |
3900 |
11100 |
10900 |
10200 |
40000 |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华富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的委托,现就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87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1件,合计88件。今年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领域。88件建议中农业农村类7件,占8%;经济发展类2件,占2.3%;劳动保障类10件,占11.4%;社会事业类4件,占4.5%;城乡建设管理类23件,占26.1%;交通运输类19件,占21.6%;民生类3件,占3.4%;其他类20件,占22.7%。代表们的建议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也体现了人大代表行使职权依法监督政府工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按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要求,截止目前88件建议已办结87件(88号建议9月4日交办,目前正在办理中)。已办结87件建议中,所提出的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6件;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规划解决的53件,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或留作参考的8件,办复后代表意见反馈,对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的答复意见满意率为97.7%、基本满意率为2.3%。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明晰责任。
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专题研究、及时部署,建立了领导小组和承办责任体系,形成了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理的工作制度。为提高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2017年1月13日,全区召开了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组织承办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对相关办理程序、办理方式进行了系统培训,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区政府始终遵循“实事求是,坚持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办事”的原则,以民生改善为重点,将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强化办理。同时区政府制定了办理建议工作制度和流程,对承办、审核、签发、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办理程序、时限、标准和要求,促进了建议办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三)注重沟通,强化督查。
区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办理任务逐件分解下达到相关职能部门,各承办单位按照办前调查、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的工作流程,强化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共商解决办法。特别是代表建议所涉问题因政策规定不能解决或目前确实无力解决的,主动向代表说明原因,结合区情实际作出办理承诺,得到了代表们的支持、理解。在办理中,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目督办注重催办、查办、督办工作,对全区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了逐件督查,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保证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三、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黄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老年康复护理机构的建议(14号)的办理情况。
1.加强编制规划。贡井区养老服务产业园的初步规划已编制完成,初步选址在桥头镇白房村1组,占地28.9公顷,《贡井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17-2030)》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2.不断扩大公办养老机构。2016年,顺利完成章佳乡敬老院改扩建工程;今年3月贡井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项目顺利开工,计划投资440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成佳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有序推进,计划投资470万元,8月30日进行公开招标,目前已确定施工方。2016年共新增公办养老床位10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床位150张,新建城乡日间照料中心14个,新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个;2017年我区计划建设19个日间城乡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3.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2016年,建成民办养老机构2个(贡井区天鹅迎福寿老年公寓和七星湖康养中心),新增民办养老床位100张;2017年新建民办养老机构2个(桥头镇永顺老年服务中心和盐都生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82张,累计已兑现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资金71.5万元。2月24日,区政府与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签订了《自贡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在贡井区工业集中区内选址建设自贡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0亿元,建设集颐养、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老年病医院,占地约180亩,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成后将设置3000个床位,解决1200人就业。
对此办理结果,黄霞代表表示满意。
(二)杨远华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家庭农场扶持力度的建议(41号)的办理情况。
1.加大政策扶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发展,今年出台了《关于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准入条件、登记注册、备案管理、人才培养、土地流转、政策优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政策。
2.强化人才培养。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育计划,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主。鼓励家庭农场主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农村经纪人创办家庭农场,切实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2016培育家庭农场经营与管理50人,水产养殖50人;2017年计划培育设施蔬菜生产48人,柑橘生产48人。
3.加大示范创建和品牌建设。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着力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发挥示范家庭农场的典范引领效用。2017年我区发展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个。
4.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把示范家庭农场作为信贷支农重点,通过区级联系会议制度,提供全方位、系统性金融支持;创新服务模式,简化贷款流程,合理确定利率、期限、额度,有效满足家庭农场的合理信贷需求;拓宽抵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农机具抵押、土地流转收益保证、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抵押等创新业务,向资信情况良好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2017年对我区家庭农场开展了农业设施抵押,共贷款195万元。
对此办理结果,杨远华等5名代表表示满意。
(三)杨意生等11 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改造升级高黎路莲花至牛尾段的建议(46号)的办理情况。
今年年初区政府投入40余万元对高黎路莲花至牛尾段部分不平整路面进行了修补。目前,区政府已将该路作为2015-2017年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新增项目上报省交通厅,同时将该路列入了农发行统贷统还的PSL项目库。在未下达计划的情况下,我区积极整合牛尾大桥和龙潭大桥项目,开展了高黎路施工设计图工作,正在进行方案细化、立项、财政评审等工作,力争2017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对此办理结果,杨意生等11 名代表表示满意。
(四)罗贵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应按国家的相关文件精神安排财政资金,扶持我区休闲农业的发展的建议(71号)的办理情况。
1.整合资源,注重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发展。通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新建渡改公路桥6座,新建桥梁2座,整治维修病险水库3座,新建蓄水池345口,整治维修水渠 79.46千米,新建和维修整治连接道路40公里,生产作业便道190公里,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2.加大扶持,促进发展。近年来,区政府举办了自贡市乡村旅游节等一系列节时活动,变园区为景区、变产品为商品、变农家为商户,拓展了产业增收渠道。今年区政府对2017四川美丽田园欢乐游暨川南首届花卉博览会、2017年贡井区荷花文化节、2017首届龙潭葡萄采摘节都落实了专项补助资金。
3.培育主体,带动升级。目前我区农业龙头企业有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5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有149个,其中20余户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合社;家庭农场129家,其中3家家庭农场荣获2016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有各类专业大户4000余户,农村营销经纪人1000余人,带动产业化生产经营农户3.2万余户。通过以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的带动,我区现已建成各类农产品产业化生产经营基地160余个,基地种植面积6.4万亩,年出栏生猪16.2万头,水产养殖面8500亩,实现助农增收1.55亿元。
4.营造环境,培育品牌。一是从2011年开始,在龙潭镇开展了蔬菜标准化创建,在桥头、五宝、建设镇开展了水产养殖标准化创建,在白庙镇开展了水果标准化创建,建成标准化示范镇5个。二是通过创建,全区现有36个农产品获得无公害认证;“李必祥”牌塔罗科血橙产品2014年获得农业部颁发的“绿色农产品”证书;龙潭镇黄瓜、番茄、海椒、茄子等14个品种获得有机食品认证;五宝花生、建设镇龙都早香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全区农产品工商注册商标共13个,其中获市级知名商标5个,省级著名商标2个。
对此办理结果,罗贵明代表表示满意。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切实解决代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办理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缺少和代表提前沟通,了解代表们的真实意图,导致办理质量不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在社会面的公示力度还需加大。针对这些问题,区政府将认真总结,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与代表们沟通联系,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确保让人大代表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8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们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共88件,其中议案转作建议11件,闭会期间1件。88件建议全部交由区政府办理,截止8月底,除闭会期间的1件建议正在办理外,其余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会议期间提的87件建议,所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26件,占29.89%,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53件,占60.92%,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已作解释或留作工作参考的(C类)8件,占9.19%。办理结果代表满意率97.7 %、基本满意率2.3%。
二、办理建议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区政府及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区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于1月13日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明确了办理任务、标准、程序、要求和时限,完善了由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理的承办责任体系。各承办部门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找准部门工作结合点,明确目标任务,专题分析研究,分解落实任务,切实抓好办理。
(二)完善制度,依规办理。区政府完善了办理建议工作制度和流程,对承办、审核、签发、答复、反馈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标准。多数承办部门按照办前调查、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的工作流程,认真听取代表建议意见,共同协商解决办法,使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如杨意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改造升级高黎路莲花至牛尾段的建议”,区政府年初投入40余万元对该路段部分不平整路面进行修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与此同时,区政府将该路作为2015-2017年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新增项目上报省交通厅,并列入农发行统贷统还的PSL项目库,目前,高黎路施工设计图已完成,正在进行方案细化、立项、财政评审等工作,预计2017年11月开工建设。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三)加强督办,注重实效。区人大常委会以贡人办发〔2017〕5号文件及时分解督办任务,采取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人代工委全程督办、联系委室对口督办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力促代表所提问题落到实处。区目督办深入重点承办单位,跟踪问效办理结果,沟通协调相关问题,促进了代表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如杨远华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家庭农场扶持力度的建议”,区政府和相关承办部门从加大政策扶持、加强人才培养、注重品牌建设、开展示范创建、强化金融支持等方面着手,今年以来,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家庭农场发展提出具体扶持政策;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育计划,2017年计划培训蔬菜技术、柑橘技术各48人;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今年发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个;强化金融支持,对家庭农场开展农业设施抵押,贷款195万元。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承办单位重视不够,落实上有差距,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措施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办理实效不明显;少数承办单位重答复轻办理,与代表沟通不够,答复文不对题,建议办成比例偏低;多数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办理结果归类不准,网上回复不够规范。
四、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有关国家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各承办部门要从加快推进贡井民主政治建设和建设“产业强区、品质西城”的战略高度,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平台,作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过程,通过认真办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总结经验,创新建议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要结合《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创新办理机制,完善联合督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网上公开等制度,把建议所提问题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提高办理质量,力促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多措并举,提高建议办理实效。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听取民意、关注民生的重要渠道,有针对性地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各承办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了解代表真实想法,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对于涉及单位较多的建议,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协办部门要认真配合,形成合力;要重视代表建议续办工作,对B类建议要加快进度,抓好督查,确保真正落地落实。区政府要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提升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四)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区政府要加强对承办部门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强化组织学习,总结交流经验,使建议办理日常工作与网上操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各承办部门要做好传帮带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调,探索服务代表的有效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关于贡井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贡井区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说明的报 告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汪峰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贡井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及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六五”普法开展情况
2011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将普法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区的基础性工作,以服务中心、突出特色、创新载体、提升实效为工作思路,以“法律七进”“法治进万家”“法治基层行”“法治示范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依法治理,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气逐步形成,为加快建设“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做法
1.狠抓关键,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讲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工作档案制度》,区四大班子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讲法。区委制定了《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了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区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开展了“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促进依法治区”等专题法治讲座。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主任会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对本级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仪式。区政府制定了《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每次常务会议前学习1-2部法律法规,聘请3名律师组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区政协建立了主席会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了多场次“送法下基层”和法律帮扶活动。
2.紧扣重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我区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推进“法律进机关”,我区制定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先后举办公务员法治培训班16期,培训公务员2000余人次,组织全区性的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13次。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会前学法970余次,区委政法系统常年坚持举办“政法大讲堂”系列法治讲座,区委党校将法律知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工商局坚持“月学法季度考试”制度,提高职工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为推进“法律进学校”,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2015年)》,全区各中小学校全部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法治教育活动”,开展了中小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远离犯罪”普法签名,典型案例校园巡回展、“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学法征文比赛、“法治手抄报”比赛等大型宣传活动32场次。育才小学的特别升国旗仪式,五宝中学的宪法晨读,自贡八中的法律辩论等活动将法治教育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为推进“法律进乡村”,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每个行政村免费配备了法律顾问,全面实施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法律图书室、法治文艺进乡村、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关爱留守儿童“五大工程”, 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重点加强对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村民代表、法律明白人和网格员的法治教育,取得“星星之火燎原”的良好效果,每年开展返乡农民工巡回法治讲座活动。桥头镇前置“百姓说事点”,建立了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的新阵地,白庙镇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根据村民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活动。为推进“法律进社区”,组织开展了法治巡回宣传进社区,法治文化教育进社区,“以案说法”进社区,“流动法庭”进社区的普法四进社区活动60余次。开展特殊群体法治教育,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普法帮教1500余人次。筱溪街开展法治漫画进社区活动和家事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贡井街的法治文化广场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推进“法律进企业”,全区69户规模以上企业配备或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95%,针对企业的法治需要,先后举办《公司法》《税法》《安全生产法》等专题法治讲座21场次,200多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接受了普法教育。区地税局通过税信通、重点税管员QQ工作群,创新开展网上送税法活动,共吸纳200余户企业在网上学习。为推进“法律进单位”和“法律进宗教场所”,全区组织开展“法律进单位和宗教场所”活动60余次,区司法局组织优秀律师开展“巾帼维权法律大讲堂”巡回宣讲5次,培训基层妇女和妇女干部1500人,组织法官、检察官、公证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7次。2014年,我区天池寺成功承办全省“法律进寺庙”活动启动仪式。
3.深化治理,积极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决策和工作推进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实施情况后评价、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面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理,建立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建立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向社会公开“晾晒”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围绕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加强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优化拓宽网格服务管理功能,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集公安、维稳、应急、信访、视频监控等于一体的“大平台”和“大联动”工作机制,打造平安建设“大数据”系统和信息平台升级版,确保功能完善、城乡全覆盖。常年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跟踪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以医疗纠纷为重点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了民间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活动,有效解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制定了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佳镇朱家咀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文明社区创建示范点和省级“法律进乡村”示范点,章佳乡被命名为四川省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市三医院被命名为省级“法律进单位”示范点,自贡电信职业技术学校被命名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自贡育才小学、成佳中学2所学校被命名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8户企业被名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二)主要成效
1.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主动性明显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普法对象的“六五”普法,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带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普法实践表明,我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全区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2.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多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对法与非法、守法护法与违法犯罪等有了明显的鉴别能力,“六五”普法以来,我区公民的学法意识发生了明显改变,在遇到涉法事务时,由过去的找领导、托关系解决,向现在的遇事找法律、走司法途径解决的转变,由过去的单纯学法变为有效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真正提高了运用法律来规范行为的意识。
3.基层民主不断扩大,村(居)民的自治能力明显增强。“六五”普法以来,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治区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夯实。2013年、2014年,圆满完成了村(居)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181个村(社区)依法选举产生了村(居)两委干部。
4.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社会学法用法敬法守法的氛围浓厚,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七五”普法规划情况说明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根据中央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自贡市贡井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一)《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宣传启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等3个阶段实施。《规划》构架主要由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和安排部署;组织领导和保障等六个部份组成。
《规划》对我区的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进行了明确,细化了各项任务和要求,提出要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和抓手,按照有规划、有大纲、有教材、有载体要求,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法治进意识、进观念。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1.任务更加细化。具体为七大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三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五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六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七是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2.对象更加明确。《规划》提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一是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3.要求更加具体。《规划》特别明确了工作措施、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二是完善普法责任制。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附件:自贡市贡井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附件
自贡市贡井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全区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省、市、区委均作出了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决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从2016年到2020年,在全区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产业强区、品质西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委各项重大部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为加强社会治理、建设“产业强区、品质西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格局全面形成。“法律七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依法治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与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营造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的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通过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广大党员群众掌握、遵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针对不同部门(单位)和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精准实施“订单式”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建设等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突出特色,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捍卫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管理秩序的意识。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禁毒防艾、寄递物流、防范诈骗、扶贫攻坚、慈善、社会救助和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环境保护、防灾减灾、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绿色发展,建设“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宣传《自贡市地方立法条例》《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自贡地方性法规。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社区)文化、网络文化。发挥司法执法机关、文化宣传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广播影视机构、专业文艺院团的优势,创作法治故事片、纪实片、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戏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加大“法治剪纸”“政法讲堂”和“以案说法”“法律诊所”“法治夜校”等普法新形式培育力度,深化多层次、多视角、多类型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征集活动,推出高质量、正能量的法治文艺精品。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探索建立群众身边法治文化服务平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重大纪念日、法律颁布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法治贡井”创建,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和抓手,按照有规划、有大纲、有教材、有载体要求,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养成法治思维。
(一)法律进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必修课。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平台,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培训课时和质量。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日常学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二)法律进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考试。开足法治教育课时,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编写法治教育读本、教材,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和配备。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入队入团或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和邀请巡回法庭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自贡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锦江职校等专业学校学生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三)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建立完善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提升广大基层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完善群众议事、社区听证、工作评议、民情恳谈等制度,巩固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居)民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健全村(居)务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输出的技能培训内容,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城乡专兼职普法队伍,深入开展“法治基层行”和“以案说法·送法进基层”活动。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等法治机构建设,加强村(社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增加法治类报刊、读本在农家书屋和社区图书室的比重。整合村(社区)法治力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治工作网络、机制和队伍向农村、社区延伸。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通过以案释法、以调说法等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法律进单位、进企业。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建立企业员工、单位职工经常性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员工、职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按照“谁用工谁培训”原则,有计划地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公益普法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
(五)法律进宗教场所。加强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大力培养宗教场所“法律明白人”,设立宗教场所法律服务联系点,让宗教场所和僧尼能及时获得法律服务。组织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用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僧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进宗教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宗教场所民生工程结合起来,与宗教场所管理创新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旗帜鲜明地讲清僧尼是公民、宗教场所是基层社会单位,以及法律与戒律、守法与持戒的关系,讲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形成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公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宣传、文化、教育部门、人民团体和“法律七进”各责任单位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各类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中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检查和总结验收,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二)完善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帮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的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制度,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本地主流媒体应当至少开办一档定期的普法节目或专栏,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重要内容,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针对受众需求,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与地方特色文化的有机融合,要重点建设 1—2 项独创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和载体;完善“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工作台账和考核机制,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创新载体阵地,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建成具有贡井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院坝,建设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类别(对象)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基地;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对外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专区。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建立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应开设普法栏目(页面)。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开放和共享。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部署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7年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规划、工作细则和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启动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制定的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报区司法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加强监督,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 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 年下半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负责本地普法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区委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报告。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考核评估。区法治办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法治建设状况评估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经费,切实保障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项目建设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利用社会资金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易敬恒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区人大执法检查组于7月至8月,深入成佳镇、五宝镇、牛尾乡等乡镇进行了走访和问卷调查,并组织部分执法检查组成员到广元市苍溪县、朝天区实地考察学习;对恒丰饲料厂、白庙镇李必祥家庭农场等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我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在宣传法律知识、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生产基地质量安全配套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区得到较好地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没有发生农产品安全事故。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乡镇通过设点宣传、发传单、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消费者宣传日”、“ 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让生产者、经营者知法守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体系构建。区政府适时调整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贡井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区农牧林业局、区食药局、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出台《自贡市贡井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方案》,通过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实行区包乡镇、乡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片的监管人员包干负责制,形成“层层负责、网格到村(基地)、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严格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强基地质量安全建设。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品牌化战略,组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三品”认证,扩大我区农产品品牌规模和影响力,全区已建成国家级专业合作社2个,省级专业合作社7个,部级养殖示范场7个,省级养殖示范场2个。现有无公害农产品28个、绿色食品1个和有机农产品42个,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区农产品生产基地逐一进行规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监管,提高农产品的准入门槛。制定了养殖、种植、加工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方案,农业部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有效规范了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经销市场建立农产品农残速测室,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农残检测合格后上市销售,目前已初步建成区、乡镇生产基地、专业市场进行农残速测的监测网络,并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溯源追踪,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农产品生产流通安全。
(五)健全应急预案,突出专项整治。健全完善了《贡井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组织开展取缔网箱养鱼和生猪屠宰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区主要天然水域网箱已全部取缔,乡镇生猪屠宰场正在整改中,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宣传深度不够,干部群众的知晓度不高。宣传过程中也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种养大户一般种养户的问题。部分农产品生产者不能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常态性监管能力不强,水平有待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比较薄弱,监管人员以兼职为主,缺乏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不能满足当前监管的需要。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和农产品监测的经费投入不足,检测设备还比较落后,与检测需求不相适应。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规规定和典型案例,以规范化、标准化生产为基础,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逐步建立区、乡镇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突出抓好区、乡镇常态化监测,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农药兽药经营使用;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大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力度,加大对生产、销售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个人的查处力度。
(三)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大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普及推广力度,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进农业商标和名牌产品创建,以品牌引领农业标准化;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积极扶持诚信企业,弘扬典型,发挥正能量。
(四)加大资金投入。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进一步整合检测力量,不断增加和更新检测设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区农牧林业局会同区食药局、区工商局等部门通过设点宣传、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同时各乡镇也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全区每年设点宣传达50次以上。二是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我区每年均开展两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农资经营人员、种养殖大户、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等,年均培训200人次。三是全区各级农业部门还结合下乡检查等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2017年我区共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6万份。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体系构建。一是落实监管责任。今年,区政府调整了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贡井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区农牧林业局、区食药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出台了《自贡市贡井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方案》,通过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实行区包乡镇、乡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片的监管人员包干负责制,形成“层层负责、网格到村(基地)、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自2013年建成贡井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站以来,为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和水平,区政府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2016年投入40万元用于养殖环节“瘦肉精”检测、生产环节农产品监督抽检、水产品抽样送检、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快速检测和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区政府计划安排100万元用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加强品牌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树立守法意识。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消费者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公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内容,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让生产者知法守法。二是推广标准化生产。目前已建成国家级专业合作社2个,省级专业合作社7个,部级养殖示范场1个,省级养殖示范场2个。申请无公害农产品28个、绿色食品1个和有机农产品42个,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三是加强商标品牌创建。龙都早香柚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五宝花生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川龙潭”“李必祥”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龙潭镇、白庙镇、建设镇获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称号。支持并培育了自贡市金猪公司、万鑫奶牛、天成蛋鸡、原森现代农业以及泰富农副产品加工厂等龙头企业,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常态化监管。一是加强源头监管。以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网点为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工作。每年对全区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生产、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网点的资质、进销货台账、禁限用农药以及违禁兽药。今年查办农药案件6件、兽药案件2件、种子案件3件,有力的打击了违法经营。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开展了批发、销售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3418户次,受理投诉举报5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0份,有效打击了食用农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农产品流通安全。三是强化日常监测。制定养殖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方案,今年已检测养殖场450余家次、2470余个样品,抽检结果均为阴性(安全);抽检农产品18批次、470余个样品,抽检结果均为阴性(安全)。同时区食药局在我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建立了“快检室”,今年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50余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安全)。
(五)健全应急预案,突出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了《贡井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确保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二是强化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取缔网箱养鱼和生猪屠宰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处理鱼苗8万斤,拆除网箱96个。10个乡镇生猪屠宰场正在制定整改方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法规宣传不够。一是种养殖大户较少,小型养殖户较多且分散,制约了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经常性,宣传过程中也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大户轻小户的问题。二是广大农产品生产者不能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虽成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站,但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检验监测点部分检测仪器使用效率不高、部分老化,存在功能下降的情况,已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基本要求。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检测设备简陋、手段单一,屠宰场的检疫、检验设备落后,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有待提高。
(三)常态性监管机制还不健全。因为人手、经费、技术等保障因素薄弱,目前的监管措施也仅局限于应急型、突击式、抽样化的状态,还没有步入常态性监管的轨道。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政府将按照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稳定农产品产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
(一)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区政府将把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制作和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实的案例教育、组织人员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围绕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体制、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包装与标识制度、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大张旗鼓地开展学习宣传,使法律的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监管责任体系,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抓手,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问题治理和综合执法,努力实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质量无事故、消费无投诉,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区、乡镇常态化监测,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农药规范经营使用。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
(四)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大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划的普及推广力度,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进农业商标和名牌产品创建,以品牌引领农业标准化。
(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突出建立红黑榜制度,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评选,评选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弘扬典型,发挥正能量。对违法违规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常态监控。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工作方案(草案)》的说明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正荣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名额为179名,截止2017年9月29日,因故出缺1名(死亡1名),另有2名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56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57条的规定,为保持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和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必要依法进行补选。现将补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补选原则
(一)补选工作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进行;
(二)采取政党提名推荐、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进行;
(三)按照法律和有关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补选。
二、补选选区及名额确定
本次补选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即在出缺代表的自贡市贡井区第六选区、第二十选区、第六十三选区各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补选后,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179名。
三、补选的时间和程序
本次补选从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结束,分准备、重新核对选民名单、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时间安排在2017年9月25日-10月14日进行,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调查摸底,拟订选举工作计划,召开补选准备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召开常委会议审议决定补选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公布补选代表名额和选举日。
(二)重新核对选民名单阶段。时间安排在2017年10月15日-11月5日进行,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重新核对选民名单,审查选民资格;填写选民证,书写选民榜,并在选举日20日前,即2017年11月5日发布公告公布选民名单。
(三)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时间安排在2017年11月6日- 2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日10日前,即2017年11月15日发布公告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对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日5日前即2017年11月20日发布公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选举阶段。时间安排在2017年11月21日-3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介绍代表候选人,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选举程序组织选民于选举日,即2017年11月25日参加投票选举;发布公告公布选举结果、当选代表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当选代表资格,区人大常委会确认,发布公告公布当选代表资格有效。
补选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由此,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3个补选指导组,明确了3个选区的负责人,负责本次补选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额179名,截止2017年9月29日,因故出缺1名,另有2名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56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57条的规定,为保持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和有利于工作开展,建议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为依法做好本次补选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补选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选举的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坚持代表结构合理性,有利于推进工作开展;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补选的选区及名额
按照《选举法》第56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的规定,对出缺代表的自贡市贡井区第六选区、第二十选区、第六十三选区各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三、投票选举日期:2017年11月25日
四、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方式
按照《选举法》第29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的规定,本次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采取政党推荐方式。
按照《选举法》第56条:“补选出缺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的规定,本次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五、时间安排
本次补选从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调查摸底,拟订选举工作计划,召开补选准备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召开常委会议审议决定补选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公布补选代表名额和选举日。
(二)重新核对选民名单阶段(2017年10月15日-11月5日)。重新核对选民名单,审查选民资格;填写选民证,书写选民榜,发布公告公布选民名单。
(三)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17年11月6日-11月20日)。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发布公告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对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发布公告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选举阶段(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介绍代表候选人,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确定并公布投票地点、投票时间,动员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选举;审查并确认选举结果,发布公告公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代表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当选代表资格,区人大常委会确认,发布公告公布当选代表代表资格有效;收集整理补选代表相关资料,并进行资料归档。
六、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补选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区人大常委会建立补选指导组(名单见附表1),明确选区负责人(名单见附表2),负责对本次补选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涉及补选选区的选举经费由区人大常委会予以补助。
附件:1、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指导组成员名单;
2、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区负责人名单;
3、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日程安排表。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指导组成员名单
第六选区(筱溪街)
组 长:杨 虹
成 员:何定平 林正龙
第二十选区(成佳镇)
组 长:邓晓艾
成 员:李良芳 龚 平
第六十三选区(莲花镇)
组 长:李正荣
成 员:吴 珍 林玉芬
附件2: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区负责人 名 单
第六选区(筱溪街)
负责人:张琼芳 向 波
工作人员:佘忠莉
第二十选区(成佳镇)
负责人:刘行军 邓晓梅
工作人员:杨露露
第六十三选区(莲花镇)
负责人:童 茂 王易平
工作人员:邱慧娟
附件3: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安 排 |
主要工作任务 |
主持单位 或人员 |
参加人员 |
9月25日 至 10月14日 |
准备阶段 |
1、研究补选代表的有关事项,确定补选代表的选区; 2、起草补选代表工作方案,与选区乡镇党委、人大负责人研究补选事宜; 3、做好选举工作的有关准备工作; 4、制定补选代表办法(草案); 5、10月12日,召开补选准备工作会议; 6、9月29 日,区人大常委会确定选举日期、补选代表名额;发布公告公布补选代表名额和选举日;召开选区负责人会议,做好宣传发动,部署选举工作,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
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人代工委、区人大办公室 |
相关领导、人代工委、办公室及筱溪街、成佳镇、莲花镇相关人员 |
10月15日 至 11月5日 |
重新核对选民名单 |
1、核对选民名单,审查选民资格; 2、填发选民证; 3、填写选民榜;11月5日,发布公告公布选民名单。 |
筱溪街 成佳镇 莲花镇 |
相关工作人员 |
11月6日 至 11月20日 |
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 |
1、11月13日前,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2、汇总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11月15日,发布公告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3、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1月20日,发布公告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
筱溪街 成佳镇 莲花镇 |
相关工作人员 |
11月21日 至 11月30日 |
投票选举 |
1、11月21日,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 2、11月23日前,制发选票,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清理核实选民情况,做好选举前一切准备工作; 3、11月25日选举日,依法组织选民投票选举; 4、11月28日发布公告公布选举结果、当选代表名单;颁发当选代表证书; 5、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当选代表资格,区人大常委会确认,发布公告公布当选代表代表资格有效; 6、11月30日,总结选举工作,整理选举材料并归档。 |
区人大相关领导、区人大人代工委 |
候选人、相关领导、区人大人代工委 |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大春生产备耕工作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区大春生产备耕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贡人审〔2017〕2号)要求,针对区人大所提建议,我区高度重视,认真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对“三农”工作的认识
(一)认真落实生产责任。年初,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也分别召开了本乡镇、本系统春耕生产相关会议,认真落实春耕生产工作。
(二)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成立了由11名农技人员组成的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团,联系指导11个乡镇开展农业产业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开展技术指导和试验示范,通过举办培训班、院坝会、现场示范等方式一对一、手把手开展技术培训,截至6月底共计开展技术培训会36场次,培训农民6500人次,发放“水稻旱育秧技术”“中稻+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玉米高产栽培技术”“套作大豆高产栽培技术”等大春四大粮食作物技术资料各4万份,共计16万份。指导农户开展粮油生产,实施旱育秧3.5万亩,实施玉米地膜覆盖抗旱栽培2万亩。
(三)严格落实惠农政策。一是继续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等惠农政策,目前正在进行村组公示,预计将发放2300余万元到农户手中。二是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造林补贴,已发放26余万元到受益农户一卡通中。三是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2016年下半年至今共销售各类补贴机具214台,受益农户210户,兑付国家补贴资金19.536万元,兑付率100%。
二、加大农业投入,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一)狠抓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增强抗旱能力。年前争取省市两级财政资金140万元,新建改造11处提灌站(其中,新建2处,改造9处),全区提灌站达到100处107台3806千瓦。新增提水设备130台,585kw,同时组织维修提灌站20台/877KW,提水500万方,灌溉农田15万亩次,确保今年全区春耕生产用水。
(二)建立管护制度,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效率。建立了电灌站安全操作规程和管护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探索拓展提灌应用新领域、新技术和新模式,建成自贡市首座信息化提灌站,建成集成真空泵站8座,降低了提水成本, 提升了泵站防洪防盗水平,大大提高了工程灌溉效益。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安全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种子备案制度,全区共有两杂种子经营门市108个。今年经备案杂交水稻品种178个,杂交玉米品种181个;同时,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以种子、农药、化肥等为重点的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抽检种子4个批次,合格率100%;检查市场38个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个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网点178个次,查处违规案件1起。
贡井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关于跟踪督促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区大春生产备耕工作情况的
审议意见》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3月29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对我区大春生产备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按照《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关于跟踪督办办法》和《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关于处理审议意见的规定》,区人大农委于7月10日到区政府办,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办理“个别乡镇、村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措施不具体”问题的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年初,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也分别召开了本乡镇、本系统春耕生产相关会议,认真落实春耕生产相关工作。二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成立了由11名农技人员组成的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团,联系指导11个乡镇开展农业产业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开展技术指导和试验示范,通过举办培训班、院坝会、现场示范等方式一对一、手把手开展技术培训,上半年共开展技术培训会36场次,培训农民6500人次,发放大春四大粮食作物技术资料16万份。指导农户开展粮油生产,实施旱育秧3.5万亩,实施玉米地膜覆盖抗旱栽培2万亩。三是严格落实惠农政策。继续执行农业“三项补贴”等惠农政策,已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造林补贴26余万元。2016年下半年至今我区共补贴农机具214台,受益农户210户,兑付国家补贴资金19.536万元,兑付率100%。
(二)办理“农业投入不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脆弱”问题的情况:一是狠抓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增强抗旱能力。争取省市两级财政资金140万元,新建改造11处提灌站,新增提水设备130台,585kw,同时组织维修提灌站20台/877KW,提水500万方,灌溉农田15万亩次,确保今年全区春耕生产用水。二是建立管护制度,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效率。全区建立了电灌站安全操作规程和管护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探索拓展提灌应用新领域、新技术和新模式,建成自贡市首座信息化提灌站,建成集成真空泵站8座,降低了提水成本, 提升了泵站防洪防盗水平,提高了工程效益。
(三)办理“农资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坑农害农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种子备案制度,今年经备案杂交水稻品种178个,杂交玉米品种181个;同时,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以种子、农药、化肥等为重点的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抽检种子4个批次,合格率100%;检查市场38个次,农资生产企业2个次,农资经营门店网点178个次,查处违规案件1起。
二、督办意见
区人大农委认为: 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个别乡镇、村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措施不具体;农业投入不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脆弱;农资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坑农害农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三农”工作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对“三农”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26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推进征地拆迁
今年以来,自贡航空产业园新征地537亩、土地流转近1800亩,拆迁农户220余户、拆迁面积3.2万平方米。
(一)突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区政府领导多次带队现场安排部署和协调解决自贡航空产业园征地拆迁工作,着重保障了和推进了凤鸣机场项目端、侧净空处理工程,“四横三纵”路网建设项目,自贡航空产业园规划展览馆、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大华通用飞机制造项目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着力解决和协调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进一步保障了园区项目推进需求。
(二)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区政府将自贡航空产业园征地拆迁需求资金作为重点保障项目,根据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情况,在区级财力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均全力保障了资金需求。今年以来,共计兑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2.9亿元。二是加强协调推进机制。建立了自贡航空产业园管委会、成佳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征地拆迁部门联动和依法推进。三是加强人员力量。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刘杰总牵头负责园区征地拆迁工作,成佳镇专门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分设1个办公室、4个工作组,抽调全镇精干人员参与并全力推进了征地拆迁工作。
(三)强化宣传发动。一是在园区醒目处设置园区宣传栏,引导群众支持征地拆迁;制发征地拆迁宣传手册,内容涵盖项目情况、征地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失地农民社保办理及安置房情况等,共计发放500余册;二是深入村组召开动员会,就项目情况、拆迁政策、征地拆迁工作安排再讲解再动员,把征地拆迁工作引向依法拆迁的轨道上来,让群众从内心深处接受征地拆迁工作。
(四)强化作风转变。落实文明征地要求,加强对征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求征地工作人员在开展征地拆迁过程中,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人为本,树立文明征地的理念,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不断壮大人才队伍
紧紧围绕提速园区建设,服务园区发展,切实加强园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批准按正县级标准设立自贡航空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政区合一”的管理模式,管委会下设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县级事业单位,落实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20个。加快园区领导班子配备,明确了主要负责人;选拔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现已公示)、公开遴选副主任后备人选2名(其中1名已到位);配备了园区内设科室科级领导干部8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了2名事业副科级领导干部,实现了与工业园区人员的有机整合,明确了各科室职能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
(二)大力开展引才引智。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不拘一格降人才,通过公招、调动、柔性引进等方式大力引进急需人才。柔性引进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四川理工学院高端人才到园区挂职;加大公招力度,公招4名事业人员即将到位,上报下半年公务员公招计划1名、事业人员公招计划6名;目前正跨区域选调各类优秀人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拓宽引才引智渠道。专题举办自贡航空产业园招商引智签约仪式,自贡市人民政府、贡井区人民政府分别与西华大学、中博四川智库、浙江大学工业技术与转化研究院、四川理工学院四所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在战略决策咨询、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和人才交流等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将为把自贡航空产业园打造为“绿色智慧园区、现代产业基地”、创建为国家级经开区注入新的动力。
(三)科学组织学习培训。邀请国土、规建、招商、工程建设、航空产业等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到园区讲学及培训6次,为园区建设献言献策、“问症把脉”。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参观考察学习10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督促、带领职工学习先进理念和观念,学习园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方面的理念、知识、方法等。
三、着力推进招商引资
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事,牢固树立“招大引强选优”的招商理念,不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招商策略,研究出台了《自贡航空产业园招商引资引智扶持办法(试行)》,积极组建了5个招商小分队,全力提升园区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一)突出策划包装,瞄准招商重点。聚焦主导产业,围绕通用飞行器研发制造、航空燃机零部件制造、航空与燃机新材料应用、通航小镇等方面,全面梳理产业链,分类编制招商引资重推项目目录,储备关联项目44个,绘就完整招商地图。
(二)突出招大引强,提高招商质量。积极与中航、中飞院等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深入对接,加强合作,围绕通用航空组装、研发、制造、销售、运营、维修、培训、体验、旅游等关联产业,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定向招商,对项目定向优选,积极开展与各地商会、协会以及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合作,聚力引进牵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先后成功举办航空产业园专题招商活动3次,成功签约项目12个;正积极对接川航通航小镇、成都611所无人机研发制造等12个项目;积极筹备在9月举办一次航空产业专题招商推介会,力争2017年入驻项目累计达30个(其中建成10个、开工10个),努力实现“311”奋斗目标。
(三)突出项目落实,增强招商实效。在建项目中,持续加大对自贡凤鸣通用机场、瀚宇航空与燃机零部件制造、捷克轻型飞机、大华通用飞机生产基地、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自贡分院、捷克鲨鱼轻型运动飞机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对项目进行协调督办,定期召开帮办促进会及现场办公会16次,有效解决了项目在落地、建设和竣工投产上的实际困难,全力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报告。
贡井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跟踪督办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的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5月26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对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按照《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跟踪督办办法》和《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审议意见的规定》,区人大财经委于8月15日到区政府办,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针对“拆迁工作进度较慢”问题的办理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在园区设置宣传栏,制发征地拆迁宣传手册,深入村组召开动员会,就项目情况、拆迁政策、征地拆迁工作安排再讲解再动员,把征地拆迁工作引向依法拆迁的轨道上来,让群众从内心更加理解拆迁工作,更容易接受征地拆迁。二是突出拆迁重点。区政府着力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政府领导多次现场安排部署和协调解决自贡航空产业园征地拆迁工作。扎实推进凤鸣机场净空处理工程项目,“四横三纵”路网建设项目,自贡航空产业园规划展览馆,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大华通用飞机制造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保障了园区项目推进需求。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建立了自贡航空产业园管委会、成佳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征地拆迁部门联动和依法推进。将自贡航空产业园征地拆迁需求资金作为重点保障项目,根据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情况,全力保障资金需求。今年已兑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2.9亿元。四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征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落实文明征地要求,征地工作人员在开展征地拆迁过程中,更加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拆迁工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二)针对“相关人才缺乏”问题的办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自贡航空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20个。二是大力开展引才引智。引进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四川理工学院高端人才到园区挂职;拓宽引才引智渠道,分别与西华大学、中博四川智库、浙江大学工业技术与转化研究院、四川理工学院四所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已公招4名事业人员即将到位,下半年将公招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6名;目前正跨区域选调各类优秀人才。三是科学组织学习培训。邀请国土、规建、招商、工程建设、航空产业等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到园区讲学及培训6次,为园区建设献言献策、“问症把脉”。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参观考察学习10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
(三)针对“落地项目少”问题的办理情况:一是瞄准重点突出包装。聚焦主导产业,围绕通用飞行器研发制造、航空燃机零部件制造、航空与燃机新材料应用、通航小镇等方面,全面梳理产业链,分类编制招商引资重推项目目录,储备关联项目44个,绘就完整招商地图。二是招大引强提高质量。积极与中航、中飞院等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深入对接,已成功签约项目12个;正积极对接川航通航小镇、成都611所无人机研发制造等12个项目。三是力促项目落地。持续加大在建项目推进力度,在建项目建设速度加快;继续加大签约项目落地建设协调力度,努力解决项目在落地、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力争实现2017年底入驻项目30个、建成项目10个、开工项目10个的“311”奋斗目标。
二、督办意见
区人大财经委认为: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对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拆迁工作进度较慢”、“相关人才缺乏”、“落地项目少”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工作推进有序、有力。一是继续加快征地拆迁工作,保证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用地需要。二是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自贡航空产业园人才紧缺的现实。三是继续推进项目落地建设,使自贡航空产业园尽快形成产业规模。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26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区政府2012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工作审议,并于2017年6月13日书面反馈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贡人审〔2017〕3号)。区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及时安排相关部门逐项抓好落实。现将落实审议意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落实
区政府高度重视,把落实好审议意见作为接受人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就业促进工作的一次机会、一种检验、一项评判来认识和对待。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抓整改,行动上积极迅速促落实,快速启动各项整改工作。
二、强化措施,压实整改
(一)关于“宣传手段不够多”问题的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实际,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QQ群、微信群、开设法律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对《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自贡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及税收优惠等法律政策继续开展深入宣传,让就业者、创业者和企业熟知相关法律政策。近两个月以来,全区共累计印发宣传单1万余份,法规手册上千本,现场解答咨询政策的群众千余人。通过宣传,今年1-8月,已有17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并享受了各1万元的创业补贴,已有30户企业申请2016年度稳岗补贴。二是及时宣传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人物。继续广泛宣传我区高校毕业生钟玉淋自主创办“四月阳光”农场、陈驰自办互联网“教育超市”,退伍军人杨承博兴建的现代化养鸡场等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典型事例,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了广大失业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理念。9月将召开2017年返乡创业者座谈会,邀请杨承博等先进典型人物为今年全区50多位返乡创业者交流创业的成功经验。
(二)关于“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还不能适应就业市场需要”问题的落实情况。把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作为提升劳动者素质的主要抓手,努力提高劳动者技能,促进素质就业。一是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就业”的要求,针对贡井区的工作实际和区位特点,积极为城乡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针对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及劳动力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培训意愿,积极开展免费培训,制定了培训计划及教学大纲,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能培训。已在自贡市蜀安驾校开办驾驶培训班,在自贡市飞鱼职业学校开办焊工培训班,在自贡市盐帮学校开办烹饪培训班。2017年1-8月,共培训学员442人。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升了劳动者的就业技能,有效的促进了就业。二是及时制定了培训就业扶贫方案,积极与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并结合乡镇贫困人员就业培训意愿和实际,邀请了贡井区种养殖专家给贫困人员讲解种养殖技术,为贫困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促进他们提高种养殖技术,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2017年1-8月,共培训贫困人员238人。三是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SYB创业培训。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培训意愿调查,结合高校毕业生实际,在四川理工学院开展高校毕业生SYB创业培训。2017年1-8月,共培训高校毕业生120人,有效的增强了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四是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实行培训精细化管理,抓好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到开班检查到位、中途抽查到位、结业考试到位,确保培训过程不缩水,培训效果有保障,同时做好培训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为促进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关于“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落实情况。一是领导更加重视就业工作,把就业再就业这个民生工程摆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了对重点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发挥好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二是强化了劳动就业队伍建设和劳动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了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提升了基层就业服务水平。对我区149个行政村和33个社区配备的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进行了及时的维修服务,确保了硬件设施的正常使用。对基层人员开展业务培训5次,并通过电话、QQ群等形式进行业务指导,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实施了更加优惠的就业创业政策,让更多的就业创业者享受到了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人社部门简化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手续和办理流程,由原来的“一批一批地审”变为“受理一户,审核一户,推荐一户”,全面提高了贷款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了创业担保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财政部门调整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贷款和贴息期限由原来的2年延长到了3年,切实减轻了创业者的资金压力,充分调动了创业者创业的积极性,预计在今年9月底前将发放创业贷款资金500余万元。就业部门新增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政策,在原来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和发放稳岗补贴的基础上,新增了支付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对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累计3年以上并参加技能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级证书的,依次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补贴;对我市紧缺工种依次给予1100元、1800元、2500元的补贴,进一步的激励了职工提升技能,提高职业转换能力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了失业,稳定了就业。同时在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上,对自主创业人员实施了新的政策,由原来的不能继续领取调整到可一次性申领有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极大地提高了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团区委加大了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邀请团市委经济部及SYE自贡导师团委到贡井进行专题培训,并召集全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再培训再动员,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截止8月收到全区青年创业项目15个,3个项目报团省委报批,获得30万元3年免息免担保创业贷款。四是加大了对就业保障资金投入。从总体来讲,财政再就业资金安排逐年呈增长态势。2017年,财政共预计安排各类就业创业资金2000万元,安排资金超过以往任何年度,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落地。今年预计安排对实体企业扶持资金2亿元,通过对企业扶持促进就业,确保我区就业形势的稳定。五是加强了对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和绩效评估。今年6-8月,区人社和区财政对我区近三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认真的开展了自查和绩效评估,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逐条实施,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的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一是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定期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就业政策法规培训。二是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力度,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宣传,让企业用活用够有关政策。
(二)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以培训促进就业。一是在整合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培训。二是根据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就业需求方向,有针对性的实施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强服务业、生态观光农业等产业的技能人才培养,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三是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扩展校企合作对象和专业范围,使更多的中等学历学生受益于校企合作,并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四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并结合学员培训所获得的技能,以及企业的用工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企业进行现场招聘,及时解决部分学员的就业问题,对于通过培训仍未就业的,定期做好回访工作,根据回访的情况,继续做好职业介绍和二次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一是加大再就业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新增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各项新政策实施后再就业补助支出。二是支持就业援助。通过增加培训经费、实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再就业。三是推进社区(村)劳动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2018年年底以前在各社区(村)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并为每个工作站配备1名专职人员。四是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五是扶持创业带头人,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扶持,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的投入,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我区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关于跟踪督促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5月26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按照《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跟踪督办办法》和《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审议意见的规定》,8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开展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办工作。现将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针对“《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手段不够多”的问题,区人民政府抓住就业者、创业者、企业等重点群体,创新一对一辅导、开设法律宣传咨询台、返乡创业者座谈会等宣传方式,着重宣传解读了《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自贡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及税收优惠等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政策,发放宣传资料、法规手册1万余份,现场为1000余人解答政策咨询,大力宣传钟玉淋、陈驰、杨承博等人物的创业典型事例,宣传手段和内容更加丰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针对“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还不能适应就业市场需要”的问题,区人民政府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原则,针对贡井实际和区位特点,区分不同群体,开展了实用技术、贫困人员就业、创业等培训。今年1-8月,针对城乡劳动者开展了驾驶、焊工、烹饪培训,培训442人;针对乡镇贫困人员开展了种养殖技术培训,培训238人;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了SYB创业培训,培训120人。通过培训,劳动者就业技能得到提升,贫困人员脱贫致富能力得到增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得到提高。
(三)针对“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区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通过简化办理手续、调整贷款额度、新增优惠政策,让更多的就业者、创业者和失业者享受到了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对就业保障资金投入逐年增长,认真开展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和绩效评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了资金安全。强化基层劳动就业队伍建设,开展各类业务培训5次,加强专业工作指导,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二、督办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认为: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手段不够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还不能适应就业市场需要、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认真对待,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整改,就业创业工作收到了较好实效。一是进一步丰富了宣传手段,国家促进和扩大就业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更加到位;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更加符合就业市场需要;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丰富相关政策,强化业务人员培训,推动了就业创业政策更加落地落实。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执行工作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26日,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我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形成了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贡人审[2017]4号)。审议意见指出了当前我院执行工作中亟需完善解决的问题,从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化及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提出了专项要求。我们认为,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分析准确、透彻,所提要求具有较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全面推进“一年内基本解决贡井执行难”具有积极意义。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专题部署,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执行声势氛围。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院将执行工作放在依法治区中去谋划,积极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原则,开展有的放矢的“订单式”执行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执行宣传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做法为:一是依托专项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创新信息宣传工作形式,修订完善《风险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通法院微信公众号,对诉讼、执行风险和执行工作进行全面公开。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宣传工作举措和典型案件,借助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各级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邀请电视台等多家报社、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全程采访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利用媒体开展执行工作。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积极寻求媒体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发现工作亮点,及时追踪报道,扩展信息宣传覆盖面,定期向四川法制报、四川新闻网、自贡日报等媒体送稿,对一批社会影响力大、执行效果好的案件予以广泛宣传。三是完善机制,挖掘信息写作的潜力。健全信息需求发布机制,采集有效信息,深化与网络媒体的沟通对接,结合法院工作阶段性任务,强化投稿针对性,全面、准确反映法院执行工作及各项活动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领导机关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理解。
2.完善执行信息化,推进执行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信息化、执行联动机制,我院加强了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执行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力争执行工作现代化。一是结合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四川数字法院系统、全国法院执行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网络公布系统等现代化网络平台,整合资源,有效突破被执行人信息、财产查询难、执行标的掌控难等执行工作难点,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的自动查询、网络冻结,确保做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二是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限制企业年审,集中曝光、限制航空高铁购票等措施,始终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确保对失信被执行人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作用。制定《关于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保证中心一名执行员,一名法警的值班制度,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切实发挥执行“三统一”作用。深入贯彻2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主动寻求支持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立审执分工协作、执行机构内部全面统筹解决执行难的大格局。
3.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方面
为确保执行工作健康发展,我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解决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行干警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增强干警的群众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范干警言行,增强干警工作责任心,确保廉洁执行、和谐执行、安全执行。二是制定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等人员《执行办案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职能职责,从执行权运行、执行实施、委托执行、执行审查、执行监督、申诉信访、执行协调、执行请示、执行管理、工作机制、执行公开等11个方面对执行行为进行规范,强化执行干警的“法律底线、权利保障、执行规范、执行公开、市场规律、协调配合、风险防范、执行创新”等八个意识。三是强化执行力量配给和装备,增强执行技能,提升执行干警政治素质,重视执行调研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落实“大力推进队伍建设”的要求。对执行干警队伍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使执行干警切切实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在执行宣传上出实招。目前,我院已先后在长征大桥桥头、石灰窑十字路口、虎头桥、泥塘湾社区、青岗林广场、成佳、龙潭等地有针对性的设置了解决执行难的宣传画/语;发送执行风险告知900余条,推送执行工作简讯100余条;我院录制的宣传反映执行工作的微电影《不会放过你》已在中国微电影频道播出。特别是在8月29日至8月31日开展的“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行动”中,我院提前谋划、综合统筹,严格落实执行工作“三统一六邀请”工作要求,邀请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吕兰及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执行大会战”启动仪式,向16家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推送工作进展成效外宣信息40余篇,在全市率先聘请专业策划团队制作《贡井区人民法院“执行大会战”全纪实》,通过腾讯、优酷等平台发送后,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进一步扩大执行宣传声势,有效树立执行工作权威。
2.在执行信息化建设及执行联动机制方面求实效。目前,已开通“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全国范围的自动查询、网络冻结。查询金融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登记、婚姻登记等信息3000余件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87人次、限制企业年审7件次,将10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予以曝光,被航空、高铁等限制购票19人次。促使53名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法律义务。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化系统应用培训力度,先后选派5人参加省法院组织的“执行办案系统应用培训会”、“司法网络拍卖工作培训会”,确保执行人员均能熟练使用查控系统、网络拍卖平台,及时规范办理诉讼保全、网络拍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案件。
3.在执行队伍建设动真格。目前,我院正按照省法院开展的“执行失范整治年”活动为抓手,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有反映必核查。8月我院执行局会同纪检组、政治处对执行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发现并整改问题6项。同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进一步加大重点案件督促力度,全面运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全程留痕。依托管理系统,加大对37个关键节点的管控,实现执行工作精准化管理和监督。建立每月执行例会制度,着力强化办案纪律。组织干警对纪律作风问题深入反思,重申工作纪律、考勤制度、规范着装、会见当事人、饮酒问题、环境卫生等纪律,并每两周召集干警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就如何在执行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变更执行主体、追加被执行人、处理执行异议等问题进行深入学习与探讨,不断增强干警的执行能力,有效提升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担负破解执行难的主体责任;协调配合、内外聚力,积极健全常态化的党委领导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多措并举、内外联动,积极打好执行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组合拳”,奋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关键性进展和突破性成效。
特此报告。
贡井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跟踪督促区人民法院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5月26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按照《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关于跟踪督办办法》和《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关于处理审议意见的规定》,区人大法制委及时研究,拟定督办工作措施,于8月24日到区人民法院,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跟踪督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1、针对执行工作宣传教育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的问题。区法院将执行工作放在依法治区中去谋划,积极发挥媒体宣传的作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原则,开展有的放矢的“订单式”执行宣传活动,增强了执行宣传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更多的群众和单位关心、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2、针对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执行联动机制还应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区法院加强了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执行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主动寻求支持配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立审执分工协作、执行机构内部全面统筹解决执行难的大格局。
3、 针对执行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区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解决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行干警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增强执行干警的群众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二是明确职责。制定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等人员《执行办案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职能职责,着力对执行行为进行规范。三是从严治警。强化执行力量配给和装备配备,增强执行技能提升,重视执行调研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落实“大力推进队伍建设”的要求。对执行干警队伍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使执行干警切切实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督办意见
区人大法制委认为: 区法院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在执行宣传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化及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一是在执行宣传上出实招,效果好,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在执行信息化建设及执行联动机制方面的工作有明显改善。三是执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
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工作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局长 邹娟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贡人办发〔2017〕15号),我局高度重视本次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迎评方案,积极部署迎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我局换届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换届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着力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各项业务工作有序推进。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公证法》,紧紧围绕群众需求以及我区棚户区改造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严格执行《律师法》,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辖区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无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条例》,扎实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上半年超额完成法律援助任务;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无违规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着力抓班子带队伍。配齐配强局领导班子,建立重实干、重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加强中坚后备力量的培养。营造良好工作学习氛围,通过组建局党员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局机关工会活动、党员活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风貌展示活动等,调动干部职工活力,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坚持每月开展“司法助理员讲坛”、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为基层司法助理员搭建平台,促进相互沟通交流和学习;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认真组织“会前学法”、“三会一课”、业务培训、专题学习会等,做到专题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10项规章制度,专题组织学习并严格督促执行;强化作风建设,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情况检查;加强干部职工廉洁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和检查,自2016年底换届以来,我局干部职工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认真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认真抓好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工作OA平台的运行使用和管理,完成平台上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基础信息录入;推进局机关日常业务工作在OA平台的全面运行。二是强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组织开展业务规范化培训,定期开展基层业务工作检查,促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三是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保障。投入10万余元为局社区矫正股及13个基层司法所全部配备了高拍仪、指纹仪、手写签字板、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基本装备配备。启动了剩余9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2、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公正严格执法。依法履行社区矫正执法职责,扎实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人,解除社区矫正48人,目前在矫111人;组织开展集中教育806人次,组织参加社区服务1900人次,给予警告11人次,撤销缓刑2人,收监执行1人,充分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惩罚性。二是提高执法能力。坚持定期组织“司法助理员讲坛”、社区矫正研判、执法业务培训、季度执法检查,编制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指导模板27个;全面运行社区矫正办案系统,实现网上办案。三是健全衔接机制。坚持每月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交互社区矫正基础数据,组织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1次;法院、检察、公安和民政等部门积极协作配合,圆满完成了2名撤销缓刑人员、1名监外执行到期人员的收监执行工作。
3、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和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做到及时建档、及时安置、及时帮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落实政策,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多形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共衔接安置帮教对象103人。
4、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入驻法院诉讼中心调解人员127名,正在推进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相关工作。全面运行人民调解办案系统,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五进”活动和案件质量评查,规范人民调解文书,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我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114次,预防民间纠纷103次,受理民间纠纷81件,调解成功80件,成功率为98.8%,无民转刑案件和纠纷激化情况。
(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牵头推进“七五”普法。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积极挖掘树立普法先进典型,认真组织省、市、区级“六五”普法先进推荐评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促面的作用。完成了《贡井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编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区级各普法责任单位制定对内对外普法清单,落实普法工作责任领导。加强“法律七进”工作的督促指导,牵头制定“法律七进”考评办法,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群体,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普法讲座;突出青少年、公职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开展2017年“青春携法同行”青少年法治征文活动,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参与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法治讲座82场次。紧紧围绕全区棚户区改造、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参加大型法治宣传活动41次,印制并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近30000份。
3、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和走访,了解群众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创文普法宣传;积极推行“互联网+普法”,创建并推广“贡井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坚持每日推送群众易于接受、易于理解的普法案例和普法小知识,不断开拓法治宣传教育新阵地。
(五)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持续优化法律服务
1、强化法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严格按照《律师法》相关规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指导星文律师事务所完成改制后的组织形式变更;全面启动运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系统。
2、引导法律机构服务中心工作。金剑公证处在积极参与全区征地拆迁、棚改等的公证工作,星文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长土胜利巷棚户片区房屋征收涉及产权继承权利主张审核工作,助力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3、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工程。通过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扩大法律援助宣传面和知晓面。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113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1010人次,其中为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125人次。
(六)自觉接受人大检查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换届以来,我局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组织编制我区“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区人大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定,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办法》,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2次。健全完善了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机制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落实办理工作责任。自2016年底换届以来,我局暂未收到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司法行政工作力量薄弱,干部队伍稳定难。我局有政法专项编制36人,现在编27人,缺编9人,外借、下派及因病长期不在岗共8人,现有在岗职工19人(含13个司法所),基层司法所实际在岗专职司法助理员各所平均不到1人,无法满足社区矫正刑罚执法要求。
(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对外宣传不够,基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不高。基层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不清,职责边界不明,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人民调解群众性组织作用以及群众寻求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都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推进机制不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氛围不浓。我局牵头全区法治宣传工作,但由于普法责任不够明确、督促考核机制不够健全,致使各普法责任单位在履行法治宣传工作职责上不平衡,少数单位推进不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不够,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不够生动,受众面小,效果不佳。
三、下步改进措施
(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力量。一是加强基层司法助理员管理。及时报请人社部门补录缺编人员,确保满编运行;建立人员流动良性循环机制,激发司法助理员活力,切实解决人员“招录易,留住难”的问题。二是积极争取市局下达机动编制,增加政法专编数量,协调区编办单设局社区矫正股;三是加强局机关文化建设,加强职工学习培训和思想教育,为职工创造和搭建学习平台,促进干部成长和队伍稳定;四是加强与借用单位的沟通,力促借用人员在借用期满后回局工作。
(二)加强对外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一是将“贡井司法”微信公众平台作为对外宣传的主要载体,加强公众平台的完善和推广力度。二是深入落实局领导干部走基层制度。形成局领导走基层常态化,主动加强与区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对接,主动提供服务;坚持定期走访基层群众、管理和服务对象,深入宣传司法行政职能,了解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效,切实为民服务。
(三)牵头做好“七五”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深入落实普法牵头责任,强化对普法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为基层普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二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贡井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三是健全完善“属地管理”普法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的普法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四是推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制定贡井区“法律七进”考评办法。
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波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指导下,我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核心,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突出总量减排,严格环境准入,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境宣传,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环境污染趋势总体得到控制,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现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换届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和自贡市贡井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相继建成,《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自贡市贡井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等制度不断完善。乡镇、街道设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完善了环保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广泛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宣传受众达1000多人次,使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得到提高。
(二)迎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出台了《贡井区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17年自贡市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的通知》《自贡市贡井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等,认真做好了中央、省、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对中央、省督察组提出的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立即进行补充,及时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进行办理回复。针对省环保督察组发现的环境问题,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实施挂牌督办制度,针对情况特殊、整改难度大的问题专题研究,形成合理方案,分期进行。目前,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7个信访,已办结7个;省环保督察发现的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市环保督察发现的102个问题,82个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生态建设统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多措并举,全力开展露天禁烧工作。实行部门包乡镇,乡镇街道包村组、社区;实现区、镇、村、组四级联动防控。成立了2个由区委分管领导和我带队的督查组、4个牵头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对全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昼夜现场督查。宣传工作扎实,制作宣传横幅50余副,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处罚及时到位,25起焚烧被处罚,罚款金额6750元,约谈乡镇主要领导2人次。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旭水河、金鱼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金鱼河人工湿地项目建设,已投入运行。2017年4月正式启动金鱼河截污主管网维护工作,并实施贡井工业集中区污水截污管网接入金鱼河截污主管网,预计年底完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加紧进行,编制了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饮用水源达标规划,规范设置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继续实施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每月及时发布跨界断面水质情况和超标扣缴通报。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和领域“8+1”专项整治行动。在市上八大行动部署的基础上,开展了扬尘治理、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行率提升、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环保信访问题化解、砂石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八大专项行动,以及“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8+1”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分别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目前,我区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143户。下一步,将按照“取缔一批、提升改造一批、纳入监管一批”原则,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
(四)以重点区域整治为抓手,强化环境监察执法。严格环境准入、严把环评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开展了建设项目环保违法违规和政府性投资项目清理,对清理出的涉嫌未批先建违法的建设项目114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14个,立案56个。积极开展“煤改气”工作,今年2户企业改造完成,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力度提高,医疗废弃物同意处理也进一步规范。2017年共对18户企业实施处罚,罚款金额30余万元。认真办理人民群众信访和“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上半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委员提案3件均已办结。58件群众信访投诉,办结率100%。
(五)廉政勤政,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与各股站室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形成一个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帮扶五宝镇中华村、成佳镇铁桥村贫困户20余户,慰问4400元,补助泥塘湾社区、牛尾乡牛尾河社区创文工作8000元。通过上半年公招充实队伍,目前我局共25名职工,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人员10名,事业人员1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较低,全民环保意识尚未形成。“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仍有差距,部分部门、乡镇、街道认识不到位。
(二)区域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水环境容量小,水质达标率低。旭水河流域(贡井段)仍处于V类水质,要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压力非常大。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差。虽然我区PM10、PM2.5浓度值近年来呈持续下降趋势,但重污染天气多,达标率较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受农业面源和生活源污染影响,水质达标率较低。“小散乱污”企业问题突出,破产改制企业租赁形成的“小散乱污”企业集群,群众意见大,投诉多。
(三)基层环保工作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普遍存在,加之公众对环境的关注度日益增加,对提升环境质量的诉求愈发强烈,监管能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基层环保专(兼)职人员培训不够,业务能力存在差距。
三、今后的改进措施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法制宣传“七进”的好做法,营造我区环保良好氛围。抓好乡镇街道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作用。
(二)加快推进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针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倒排整改工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认真开展“大气、水、土壤”治理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深化工业烟尘、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及餐饮油烟整治,严禁秸秆焚烧。建立完善贡井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制定贡井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加强旭水河、金鱼河污染整治,实施张家花园等黑臭水体治理。加强企业排污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
(四)重点整治,加大巡查,严格执法。继续抓好环保准入,水、空气监测,“煤改气”、“秸秆禁烧”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乡镇饮用水源的治理,确保饮水安全。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加快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环保执法,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自贡市贡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工作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阳宗华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贡人办发〔2017〕15号),区工商局被列为区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开展工作评议的首批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此次评议工作,及时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落实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换届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换届以来,区工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努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现行生效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计1750余件。我局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与工商工作实际相结合,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主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强化职能职责,不断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二)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宽进严管”激发市场活力。截止2017年6月底,贡井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348户。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截止2017年6月底,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总额54.92亿元,同比增长51%。三是允许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目前办理了4户一照多址企业。四是2014年10月实行“先照后证”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已办理企业1266户,个体工商户3369户。五是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截止6月30日,企业公示率100%,农专社公示率99.43%,个体工商户公示率99.73%。六是加速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工作,截止6月底,共办理企业营业执照2110件。
2、探索建立新型监管体系。一是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行动,立案101件,结案49件,入库罚没款18.56万元,其中查处10万元大要案1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诉转案3件;二是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竟争和垄断行为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检查企业43户;三是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发放工商网络电子标识72个,亮标66个,立案1件,办理网络交易案件9件;四是配合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检查学校21户次,检查经营户190户次;五是制定《贡井区创建无传销区实施方案》,在社区、乡镇张贴宣传画2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30本;六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一起涉嫌假冒SKF注册商标案件,货值金额20万元,已移送区公安局立案查处;七是结合全区创文工作开展突击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截至7月10日,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经营户1222户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1份,查处无照经营36户。
3、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执法工作。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432户次,检查各类市场104个次,查处消费侵权大要案1件,案值10万元,罚没款10万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上半年,商品质量抽检34个批次,23个批次不合格,共立案查处12件,罚没款2.26万元;强化市场监管,及时启动我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预案》,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张贴宣传标语12幅,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开展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制定3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老年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站1个,截止6月,联合相关部门统一行动,开展检查15次,召开专题动员会5次,组织老年消费者宣传教育5次,发放宣传资料680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对涉及虚假宣传商户的违法行为给予了0.5万元罚款。二是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咨询275人次,消费者参与人数34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 3160份,受理投诉11件,解决11件。三是加快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上半年,全区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5件,办结127 件,办结率87.6%,挽回经济损失9.81万元。
4、强化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一是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培育的四川赛尔阀门“SEV”著名商标和到期复审的“川龙潭”著名集体商标均已完成申报工作;帮助指导“佳鑫农业及图”商标、“绿萍”商标申报知名商标;宣传动员“悦品香及图”商标、“贡乡”商标申请参加知名商标认定。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三是协调推进招商引资。完成包装项目4个,定向投资2亿元,到位注册资金4500万元。四是强化融资促发展作用。完成动产抵押13件,抵押金额15890.375万元,担保数额10172.9万元。
(三)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区人大代表意见情况。换届以来,我局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代表提议、提案。一是认真贯彻区人大视察《新消法》实施的反馈意见,大力整治水、电、气等垄断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认真落实区人大视察我局开展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的要求,强化执法检察,落实执法监督,有力推进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工作。三是我局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积极迎评,边评边改,立查立改,确保迎评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廉政勤政,改进工作,加强效能建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1、强化廉政勤政建设。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参加市区党校、高校培训7人次,全面推行会前学法学纪,坚持一月一法一季度考试,共组织考试2次,考试合格率100%;二是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台账,全程纪实履职情况;三是坚决贯彻“四个亲自”要求,定期分析工作现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四是深入开展和巩固提升群众实践活动成果,杜绝腐败行为的滋生,通过“四个全面”“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
2、切实为民办实事。一是加大对联系帮扶村的工作力度,完善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实施方案和“第一书记”下派工作,结合“走基层”活动开展各类精准扶贫帮扶行动,为贫困户送去各类物品总价值约9.3万元。二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村工作,对章佳乡小冲村6户帮带户送去1800元的养殖帮扶金。三是开展“春蕾计划”结对助学工作,为龙潭小学刘恒汐同学送去400元助学金。四是对个私协会会员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慰问物品及现金总价值2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登记便利化程度有待提升。一是在登记办照过程中同其他部门沟通交流不足,服务不够深入;二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惠企措施以及年报公示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三是深入企业和基层走访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做得不足,探索服务的方式方法有待加强。
(二)市场执法监管有待强化。一是市场监管的重点领域老年消费市场和保健品市场的检查监管力度有待提升;二是偏远地区伪劣产品的监管与查处力度较为薄弱,相关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有待强化,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三)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会议过多,会议实效有待提升;二是奖惩未逗硬,目标考核结果运用到日常工作的实施力度不足,考核机制有待完善;三是基层工商所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业务技能、履职意识与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步改进措施
(一)持续深化工商各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效能。一是强化部门沟通交流机制,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充分发挥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平台作用,不断完善商务诚信体系;二是通过实行“现场+预约”并轨服务、延时服务、电子化登记、引导企业错峰办理业务、市场主体年报分流办理等举措,提高市场准入便利水平;三是借助各类宣传沟通平台,强化惠企政策的宣传普及,每月定期向辖区企业发送年报公示短信,提醒企业及时年报;四是通过走访企业、电话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继续推行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三证合一”改革,做好多证合一准备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继续加大力度集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服装、日用品等与老年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商品,重点整治关系老年人健康安全、日常生活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二是强化消费宣传与引导。积极搭建宣传教育平台,主动与老年大学、老龄协会、老年体协等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联系,争取将老年消费维权的宣传教育引导纳入教学、活动服务的内容,定期不定期的以宣传画报、教育课堂、专题讲座等形式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和维权服务。三是创新监管理念,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区工商局、消委会将不定期召开老年消费维权协调沟通会,共商老年消费维权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动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老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能,相互配合,共同开展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认真落实省市工商局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商队伍建设,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一是优化会议质量减少会议数量。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精简会议,充分利用OA系统、QQ工作群等便利化渠道传达会议精神。二是完善目标考核细则,逗硬奖惩。针对不同业务股室,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以差异化考核体现出考核的公平合理,以工作实效客观评价干部职工,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增强履职动力。三是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工商形象。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消费警示短信、开通贡井区工商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强化工商工作的推广力度。四是继续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深化“四个意识”,落实“一岗双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五是强化工商所业务指导。由分管领导负责,业务股室牵头,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调研、重点岗位轮训、机关基层交叉执法等形式,加大法制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基层一线队伍的监管水平。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关于评议区司法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贡井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调查组组长 林正龙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7至8月对区司法局2016年换届以来在贯彻宪法及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为民办实事、干部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与局机关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分别到11个乡镇和2个街道召开人大主席、分管领导、司法所人员,法律工作者、区乡人大代表、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听取了区政府分管领导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主测评听取意见情况
(一)内部测评情况。发出测评表33份,收回33份。综合评价、贯彻宪法及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为民办实事、干部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满意率均为100%。
(二)社会测评情况。发出测评表145份(区乡人大代表76份,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69份),收回145份。综合评价满意率96.27%;贯彻宪法及法律法规满意率97.93%,基本满意率1.38%,不满意率0.69%;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满意率96.55%,基本满意率3.45%;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满意率97.93%,基本满意率2.07%;为民办实事满意率93.1%,基本满意率6.9%;干部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满意率95.86%,基本满意率4.14%。
(三)问卷调查情况。发出问卷178份(区乡人大代表76份,机关干部、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102份),收回178份。综合评价满意率95.28%;贯彻宪法及法律法规满意率98.31%,基本满意率1.69%;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满意率93.26%,基本满意率6.74%;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满意率94.38%,基本满意率5.62%;为民办实事满意率93.82%,基本满意率6.18%;干部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满意率96.63%,基本满意率3.37%。
(四)听取意见情况。共收到意见建议38条(书面28条),经过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基层司法所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不稳定,法律专业人员不多、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必要的设施设备还不够完善,必要的经费保障还不够到位,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还不够。二是普法宣传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面对群众法律需求,便民利民措施还不够完善。
二、履行职责情况
换届以来,区司法局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调查组认为,区司法局班子按照工作评议五个方面的要求,履行职责、措施到位、工作效果良好。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方面。区司法局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把贯彻执行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棚改公证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加强对律师行业监管,规范律师从业行为,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严格依法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与帮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方面。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司法干部队伍能力培养,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开展“两学一做” 、“司法助理员讲坛”、会前学法等活动,提升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着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启动9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注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司法所工作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监管、矫正、帮扶工作,提升工作实效;安置帮教工作效果明显,实现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均为100%;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矛盾化解成效明显,有效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扎实做好普法工作,认真牵头草拟了贡井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加强“法律七进”工作督导,制定“法律七进”考评办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编写贡井区青少年“以案说法”典型案例,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围绕棚户区改造、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创建“贡井司法”微信公众平台,不断开拓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三)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接受人大监督方面。认真执行区人大关于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决议,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办法》,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视察、调研、检查等工作,重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办理。坚持年初向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报送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报告。
(四)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方面。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听取群众呼声,落实首问责任制;积极服务全区重点工作,在参与棚改工作中,及时提供公证服务,受到群众好评;优化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管理,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及时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所做工作得到人民群众认可。
(五)在干部队伍及廉政建设方面。区司法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廉洁勤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效能建设,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司法干部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作用需进一步发挥,司法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在服务群众法律需求方面主动性不够,工作措施还不够完善。
四、今后的工作建议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普法效果。构建法治社会,普法教育是基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健全完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注重统筹协调配合,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认真研判新时期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难点,突出特色亮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需求、制定订单式普法方案,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科技网络平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采取通俗易懂、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充实普法工作队伍,加大普法人员培训力度,发挥普法骨干的能动作用,健全完善网格化普法管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 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确保人员相对稳定;深入开展工作调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加大对司法行政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技能,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促进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争取项目,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升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更好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三)注重法律服务,努力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社会治理需要法治保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需要优质法律服务。注重抓好法律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打造优秀法律服务团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注重抓好全区各单位、部门、行业、行政区域内法律服务平台和窗口建设,构建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关于评议区环境资源保护局工作情况的
调查报告
贡井区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调查组组长 龚 平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7至8月,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局工作评议调查组深入部分乡镇、街道、机关,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民主测评、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区环境资源保护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换届以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执行人大决议、办理代表建议,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及加强队伍建设、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主测评听取意见情况
(一)内部测评情况。调查组在环保局干部职工中(含下属事业单位)发放测评表11份,收回11份。测评结果:贯彻宪法及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定、为民办实事、干部队伍及廉政建设四项满意率均100%;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满意率91%,基本满意9%。
(二)社会测评情况。调查组在部分乡镇、街道干部、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9名)中发放测评表40份,收回40份。测评结果:贯彻宪法法律法规满意率75%,基本满意25%;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满意率67.5%,基本满意率30%,不满意率2.5%;为民办实事满意率62.5%,基本满意率22.5%,不满意率15%;干部队伍及廉政建设满意率75%,基本满意率20%,不满意率5%。
(三)问卷调查情况。调查组在服务对象,乡镇干部中发放问卷48份,收回48份。调查结果综合评价满意率72.9%,基本满意率18.8%,不满意率8.3%;贯彻法律法规满意率79.2%,基本满意率18.8%,不满意率2%;执行人大决议满意率70.8%,基本满意率29.2%;为民办实事服务群众满意率70.8%,基本满意率18.8%,不满意率10.4%;干部队伍及廉政建设满意率72.9%,基本满意率16.7%,不满意率10.4%。
(四)听取意见情况。调查组在街道、乡镇召开座谈会3次,个别征求意见17人次,收到建议意见44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二是我区水、空气污染依然严重;三是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培训不够,兼职太多;四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达标率不高;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不到位。
二、履行职责情况
换届以来,环保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拼抢机遇、追赶跨越”的工作主题,主动积极实施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加大空气、水污染治理,我区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为“品质西城”的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贯彻宪法及环保法律法规方面。区环保局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广泛开展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督促各乡镇街道利用多种方式开展环保宣传,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有所提高。区环保委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相继建成。《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等制度不断完善。督促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了环保办,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努力使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方面
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止7月,我区建成省级生态乡镇6个,成佳、龙潭、五宝三个省级生态乡镇复查工作完成。完成《贡井区创建省级生态区攻坚工作方案》,全区上下齐抓共建的氛围较浓厚,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成效明显。区、镇、村、组四级联动防控,宣传工作扎实,制作宣传横幅5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处罚及时到位,25起露天焚烧被处罚,扣乡镇运转费3万元,约谈乡镇主要领导2人次。通过禁烧专项治理,上半年,我区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往年。二是认真治理水污染。积极推进金鱼河污染治理工作,金鱼河人工湿地开始试运行。截污主管网维护工作进展顺利,金鱼河流域我区境内水质有所改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加紧进行,完成了我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饮用地水源保护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旭水河断面水质监测到位,上半年出口断面未被扣缴资金。我区水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突出重点整治,强化监察执法。严把建设项目审批,严格准入和环评关口,坚决杜绝污染项目落地。审批14个项目。积极开展“煤改气”工作,城区餐饮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力度不断提高、医疗废弃物统一处理也进一步规范。中、高考期间专项禁噪成效明显。上半年查处违法企业18户,罚款30余万元。
坚持问题导向,整改措施到位。中央、省、市环保督查整改迅速。共发现问题51个,反馈意见5个,信访投诉1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5个,反馈意见2个整改,投诉回复10件,其余问题、投诉正按进度整改。四个单位8名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三)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办理代表建议和群众信访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定期报送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工作动态,先后成立了“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专人,3件代表建议办理完毕,满意率100%。严肃认真对待群众信访投诉,58件投诉100%办结。
(四)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方面。围绕“创文”“扶贫”“帮村”等中心工作任务,深入村组、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先后为成佳镇铁桥村、五宝镇中华村、牛尾乡牛尾河社区、贡井街泥塘湾社区和贫困党员、残疾人送去慰问金12400元。
(五)干部队伍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班子、股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守好“法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党风廉政新规定,一支乐于奉献,努力工作的干部队伍正在形成。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环保法律法规宣传面不广,宣传深度不够,全民环保意识尚未形成。
(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仍有差距。
(三)基层环保专(兼)职人员培训不够,适应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
(四)“小散乱污”企业问题突出,监管力度不够。
四、今后的工作建议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要充分利用“6.5”世界环保日等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利用法制宣传“七进”等做法,努力营造环保良好氛围。
(二)严格“一岗双责”。切实当好区政府的参谋助手,牵头搞好“大环保”的协调。认真检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促进我区环保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督促乡镇街道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作用。
(三)认真开展“大气、水、土壤”治理工作。区环保局要协调各方,狠抓“大气、水、土壤”治理“三大战役”工作的落实。结合中央、省、市环保督察的契机,下大力气整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促进我区环境保护不断进步。
(四)重点整治,严格执法。要继续抓好环保准入,“煤改气”、农村饮用水源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办理人民群众信访、投诉、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取信于民;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逐步加快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品质西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关于评议区工商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贡井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调查组组长 罗再明
(2017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于2017年7至8月,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区工商局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主测评听取意见情况
(一)内部测评情况。发出测评表28份,收回28份。贯彻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满意率为96.43%,基本满意率为3.57%;依法履行单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干部队伍及廉政建设情况的满意率均为100%。
(二)社会测评情况。发出测评表21份(人大代表3份,社区干部2份,服务对象16份),收回21份。贯彻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履行单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干部队伍及廉政建设情况的满意率均为100%。
(三)问卷调查情况。发出问卷40份(其中人大代表3份,乡镇、社区干部4份,服务对象33份),收回40份。调查结果:对区工商局社会形象的总体评价;贯彻落实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评价;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评价;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评价满意率均为100%。对区工商局为民办实事的评价,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素质、工作效率、规章制度的完善及落实、办事流程透明、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工作等方面的评价满意率为97.5%,基本满意率为2.5%。
(四)听取意见情况。一共收到意见建议15条,经过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议过多,二是考核奖惩未严格逗硬,三是证照办理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不够,服务不够。
二、履行职责情况
换届以来,区工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在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调查组认为,区工商局班子按照工作评议五个方面的要求,履行职责、措施到位、工作效果良好。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现行生效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计1750余件。工商局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与工商工作实际相结合,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主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强化职能职责,不断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二)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方面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准入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宽进严管”激发市场活力,贡井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348户。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总额54.92亿元,同比增长51%。三是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目前已办理了4户“一照多址”企业。四是实行“先照后证”,已办理企业1266户,个体工商户3369户。五是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公示率100%,农专社公示率99.43%,个体工商户公示率99.73%。六是加速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工作,目前共办理企业营业执照2110件。
2、加强经营市场监管,交易环境更加公平。坚持依法管理,维护交易秩序。上半年组织各类专项行动7次,查处案件28件,罚没18.54万元。一是加强部门合作。与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卫计局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与贡井区检察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发放工商网络电子标识72个;办理网络交易案件9件;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经营单位立案1件。三是开展 “争创无传销区”活动。制定了《贡井区创建无传销区实施方案》,在街道、乡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四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涉嫌假冒SKF注册商标的案件一起,涉案金额约20万元,并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五是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强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六是开展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换届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经营户1222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1份,查处无照经营36户。
3、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消费环境愈加安全。一是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受理投诉。受理投诉11件,解决11件。二是开展“商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432户次;立案查处商品质量案件30件,罚没4.09万元;查处消费侵权案1件,罚没10万元。三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半年,抽检商品质量34个批次,对不合格的23个批次商品进行立案查处,罚没2.26万元。四是办理消费者投诉案件。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45件,办结127 件,办结率87.6%,挽回经济损失9.81万元。五是预防人感染H7N9。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关闭活禽市场,未发生人感染H7N9。
(三)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方面。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视察、调研、检查等监督工作。制定了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制度,落实了办理意见建议的工作责任。
(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方面。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听取群众呼声,及时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所做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一是加大联系帮扶村工作,完善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和“第一书记”下派工作,为贫困户送去9.3万元帮扶资金物资。二是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村工作,对章佳乡小冲村6户帮带户送去1800元的养殖帮扶金。三是开展“春蕾计划”结对助学和送温暖活动,为贫困学生个私会员送去助学金慰问金2.4万元。
(五)干部队伍及廉政建设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结合实际建立了“两个责任”台账,对落实“两个责任”履职情况实施全程纪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全面推行会前学法学纪,坚持一月一法一季度考试;定期分析现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断强化,工商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执法能力得到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相关法规宣传不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惠企措施以及企业年报公示相关政策修改后,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
(二)监管执法力度还需加强。对老年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和查处伪劣产品力度还不够。
(三)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单位会议制度、考核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单位会议过多,考核奖惩未严格逗硬。
四、今后的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规知晓率。要利用各种形式向生产者、经营户、消费者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向社会公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大力宣传辨别真伪商品的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假打假能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整治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加大老年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抓好内部管理,建设廉洁高效队伍。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和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更好地推动贡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强力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加快“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建设,着力推动贡井区“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结合贡井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依宪执政的意识。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法治贡井建设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与服务“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建设、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驱动战略、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反腐倡廉、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动贡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依法决策作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法治档案、学法述法等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加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健全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打造具有贡井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和载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从青少年学生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建设,着力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健全乡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延伸法律服务,积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大力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宣讲机制,加强寺庙和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其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权益。
四、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扶持和奖励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研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健全公民和组织的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扬制度。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律规范作为引导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村(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普法、司法、执法及协助立法的有机融合,调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以普助治、以治强普的目标。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制度,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区人民政府要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贡井进程。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额179名,截止2017年9月29日,因故出缺3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一、在出缺代表的第六选区、第二十选区、六十三选区各补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二、投票选举日期定于2017年11月25日。
三、本次补选采取政党提名推荐、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进行。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自贡市贡井区2016年区本级
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贡井区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贡井区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贡井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贡井区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将扶贫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关于将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贡府〔2017〕125号)。会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将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谢蕾、林利强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谢蕾、林利强因工作变动,于2016年12月16日向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谢蕾、林利强辞去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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