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强力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加快“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建设,着力推动贡井区“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结合贡井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依宪执政的意识。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法治贡井建设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与服务“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建设、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驱动战略、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反腐倡廉、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动贡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依法决策作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法治档案、学法述法等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加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健全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打造具有贡井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和载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从青少年学生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建设,着力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健全乡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延伸法律服务,积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大力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宣讲机制,加强寺庙和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其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权益。
四、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扶持和奖励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研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健全公民和组织的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扬制度。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律规范作为引导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村(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普法、司法、执法及协助立法的有机融合,调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以普助治、以治强普的目标。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制度,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区人民政府要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贡井进程。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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