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谢蕾、林利强因工作变动,于2016年12月16日向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谢蕾、林利强辞去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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