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虹、易敬恒、邓晓艾、李正荣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秦琴、汪峰,区法院院长吴鸿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文静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杨会宇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将贡井区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办理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贡井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说明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接受谢蕾和林利强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补选自贡市贡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表决通过区人民政府将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大春生产备耕工作、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对区司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工作评议。 (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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