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一府两院”和11个乡镇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思想认识不到位、宣誓对象未全覆盖、宣誓仪式不够规范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贡井区采取了三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一府两院”及乡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的培训指导,编写了《宪法宣誓制度相关知识》,进一步明确了宪法宣誓的对象范围、器材必备、宣誓程序、注意事项等。二是区人民政府于9月6日,对54名应宣誓而未宣誓的各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了补宣,区政府区长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区人民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各乡镇再次开展了对宪法宣誓制度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扩大了宪法宣誓制度的知晓度。(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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