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颁布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把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完善就业政策,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现将全区近五年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突出宣传。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把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学习《就业促进法》,让相关部门了解各自职责,同时相关部门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深入实际,广泛宣传。由人社局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一起,通过新闻媒体、开设法律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对《就业促进法》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深入到街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地宣传。全区累计印发宣传单3万余份,法规手册上万本,现场解答咨询政策的群众万余人,有效的宣传和普及了《就业促进法》。三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通过广泛宣传我区高校毕业生钟玉淋自主创办“四月阳光”农场、陈驰自办互联网“教育超市”、退伍军人杨承博兴建的现代化养鸡场等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典型事例,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在全区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一是为了让企业全面细致的了解当前优惠扶持政策,去年我区精心搜集,向企业印发了《贡井区企业优惠扶持政策汇编》200余册,成为了企业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好帮手。2015年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我区出台了《贡井区促投资稳增长六条措施》,为企业保稳定、谋发展给予政策、资金帮扶。二是税务部门简化减免税审批手续,取消多项减免税报批程序,加大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对促进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一系列优化服务,落实了小型微创企业月营业额低于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极大的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5年间共减免各项税金及附加税7901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额1924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税额654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优惠税额66万元,安置残疾人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优惠税额1107万元,重点人群再就业(含退役士兵)优惠936万元。三是工商部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积极鼓励创业。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同时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从而鼓励创业、多办企业,促进了社会就业。
(三)落实资金保障,推进就业创业。为了确保就业工作有效开展,五年间共安排各类就业保障资金9162万元,其中再就业专项资金4376.09万元、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1588.04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61.46万元、就业和培训73.4万元、大学生创业扶持82.3万元、失业保险723.72万元,公检法、交警、城管执法辅警人员报酬853.08万元、网格员报酬1203.91万元,有效的促进我全区就业创业工作。
(四)拓展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是除坚持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每月定期现场招聘会外,还积极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政、企、校园双选会”“就业脱贫春风行动下乡招聘会”等各类专场招聘会,深挖企业空岗,为各类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根据求职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热情、周到地为各类就业群体提供政策宣传、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帮助就业者择业。五年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71场,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工种3260个,提供岗位16371个,开展政策咨询3359人次,发放政策宣传资料50351份,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3801人。二是政府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体就业。近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发绿地保洁、社区协管、巡逻等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大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等人群就业。目前,我区有城管执法、社区治保巡逻、安全监察等公益性岗位236个,农村公益类岗位216个。今年我区还将新开发200个农村类公益性岗位。三是积极打造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以艾叶镇龚扇、成家镇大头菜、五宝镇花生等产业为支撑,建成市级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6个,区级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15个,带动周边妇女近8000余人就业。四是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依托就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对符合条件享受优惠政策的创业人员,及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如符合小额贷款扶持条件的创业者,为他们提供5万元至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近五年,全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122万元,促进就业并带动就业1809人,培养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钟玉淋、陈驰等156名人员创业,形成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五是依托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岗位开发。近年来,区政府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园区建设为支撑,以招商引资为载体,推进老城区开发改造步伐,城市建设进入全面提速期,在全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把新增就业岗位工作同步推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建设,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为新增就业岗位带来了积聚效应。城市建设促使社区服务、物业管理、餐饮娱乐服务、旅游服务、家政服务、城市环保、绿化、卫生等行业快速发展,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海川实业、文森电器等各类私营企业快速持续发展,也为新增就业岗位拓宽了渠道。五年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599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85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5%以内。
(五)整合资源抓培训,提高质量促发展。一是以乡镇(街道)为依托,以就业训练中心为主体,与辖区内相关培训学校和相关部门合作,拓展培训项目,丰富培训内容。二是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就业培训的质量,提升培训促进就业的能量。五年间共组织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2934人,青年劳动者培训1712人,创业培训1368人,劳务品牌培训950人。
(六)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强化基础保障服务。2012年以来,相继投入资金100万余元,为11个乡镇的149个村配置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完成了全区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全覆盖,为推进我区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区各街乡镇、社区开通了就业E通77个节点,确保了我区有效使用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就业服务业务工作办公网络信息化。2016年上半年,按照全市就业系统金保专网的规划要求,将就业业务系统由互联网迁移到金保网,确保就业业务在金保专网的安全运行。
(七)建立“就业扶贫数据库”,大力推动就业扶贫。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按照“全员登记、一村一册、乡镇入库、分级汇总、全省集中、动态管理”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把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相关情况登记入库。同时,重点对贫困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调查统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就业帮扶落实情况、就业培训情况、就业扶贫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截止今年3月,全部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3004人,占贫困劳动力人数的83.6%,其中转移就业2090人,在家务农914人。
(八)狠抓市场管理,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一是加强对区内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大力培育发展职业介绍机构,鼓励开展就业服务。目前,全区共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家。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为维护务工市场秩序,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每年都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保障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发挥人才市场作用,为全区引进急需的优秀人才。针对我区卫计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现状,首次引进“211”重点高校毕业生4名(预防医学专业3名、中医学专业1名),实现了我区卫计系统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四是强化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主动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及时受理举报投诉,近五年,共办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312起,为884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9920万元;全面完成各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共年检用人单位372户次,涉及劳动者12940人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672件,涉案标的额达3146.7万元,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218.5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8%以上。
(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效果显著。截止到今年3月,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23237人,征收基金4425万元;工伤保险参保8601人,征收基金54万元;生育保险参保7839人,征收基金31万元;医疗保险参保17216人,征收基金1227万元;失业保险参保6954人,征收基金65万元,扩面征缴稳中有升。
二、存在的问题
自《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区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同级财政再就业资金匹配不足;三是全区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四是全区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偏低,技能培训任务依然艰巨;五是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一是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二是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力度,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到位和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加大再就业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新增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各项新政策实施后再就业补助支出。二是支持就业援助。通过增加培训经费、实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再就业。三是推进社区(村)劳动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2017年年底以前在各社区(村)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并为每个工作站配备1名专职人员。四是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五是扶持创业带头人,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扶持,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促进就业。进一步鼓励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成为创业主体,为其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支持和服务,为个体私营企业创业提供创业项目。充分利用中小型企业、各类创业园区建设创业见习基地,安排创业者进入见习基地开展创业见习活动,学习和提高创办企业、管理企业、发展企业的能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完善创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不断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一是在整合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培训。二是根据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就业需求方向,有针对性的实施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强服务业、生态观光农业等产业的技能人才培养,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三是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扩展校企合作对象和专业范围,使更多的中等学历学生受益于校企合作,并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四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技能水平,促进就业。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等部门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等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等多项执法检查工作,强化劳动维权,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切实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巩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社会保险法》和人社部令第20号的执行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参保,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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