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龚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贡井区2015年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曹才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贡井区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贡井区2015年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自贡市贡井区2015年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自贡市贡井区2015年区本级决算。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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