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贡井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我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积极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氛围;抓好示范带动,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机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资产管理,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能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照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研究处理,在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的情况,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满意度测评。
附件: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19日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执法检查组于6月至7月上旬,深入成佳、龙潭、章佳等乡镇调查了解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对万鑫奶牛、龙潭镇旭水河玉米、龙潭蔬菜等专业合作社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工作,全区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9个(含3个联合社),注册资本金2.4049亿元,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户数达到3250户,辐射带动农户3.25万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50%以上,2014年带动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235元,占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的20%。
二、对我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估价
执法检查组认为:区人民政府在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认真宣传,积极实施,推进有力,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抓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三下乡”、农村普法宣传等活动,组织专题咨询10场次,参与宣传人员200人,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农民群众接受宣传面达到80%以上。举办专题学习研讨会5次,开展“合作社规范建设与运营”、“合作社统计财务管理”、“合作社档案管理”专题培训4期,培训专合社负责人、成员、财务人员215人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抓示范引导,强化以点带面。紧紧围绕全区产业发展布局,突出专合社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坚持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逐步培育出一批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培育发展了旭水河玉米、桥头土鸡2个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龙潭蔬菜等7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万鑫奶牛等23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宝联鑫生猪养殖等3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大地推进了蔬菜、水果、水产、畜禽、花卉等优质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带动加工、销售、物流等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三)抓指导管理,促进规范发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按照“有完备的实体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可靠的风险保障、有合理的利益分配”的标准,针对不同行业特色,实施分类指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建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利益分配机制,规范财务、档案、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自我管理和发展水平。
(四)抓项目扶持,夯实产业发展。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专合社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近年来投入财政资金120余万元,向上争取专合社项目发展资金2300余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广先进技术、发展特色农业方面的积极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推动我区农业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宣传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了解不够,加入合作社缺乏信心;一些领导干部和专合作社负责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理解不够深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承包大户、农业公司混为一谈。
(二)覆盖面不广,主动参与不够。农民专合社的总量和规模还不是很大,覆盖面不广,全区参加专合社的会员还是小部分,目前专合社有会员3250户,仅占农户总数的5%,广大农户主动参与专合组织活动不够,尚未成为专业合作社组织的主体。
(三)专合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活力。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及利益分配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组织机构不够健全、运作不够规范,章程流于形式,财务制度不完备;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文书、财务、档案、资产管理不规范,使合作社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高对发展农民专合社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四川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成员素质和技能。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在全区形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抓好示范带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大户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要面向市场,认真研究符合当地发展的农产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农民专合社的竞争能力。要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资金的管理,重点抓好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通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使组织成员真正享有民主管理利益分配的权利;积极探索建立股份合作、契约式利益保障、利益返还补偿等办法,健全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进一步完善自我管理服务机制,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为社员统一提供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和推广、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服务,不断增强凝聚力;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进行清理整顿,对那些名存实亡的该取缔的要取缔,对发展前景好的要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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